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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委托代办产权证必须全程负责否则面临高额违约金-当涂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当涂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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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案号:(2024)皖0521民初16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何某购买当涂县某昊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金色里程小区9栋2706号商品房,总价674424元。双方约定:该公司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交房,交房后180日内(即2020年12月28日前)办妥房屋产权证;若逾期,按购房款万分之一/日支付违约金。2020年3月18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何某委托该公司代办产权证手续。何某按约付清房款,但该公司2021年3月24日仅办理了房屋首次登记(即楼盘整体备案),直到2023年4月28日才为何某办好个人产权证,逾期851天。

法院判决:当涂县某昊置业有限公司向何某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57393元(以674424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计算851天),并承担案件受理费619元。

三、核心观点:企业委托代办不能“半途甩手”,否则违约金翻倍!

这个案子看似是“办证晚了几天”的小事,实则给所有企业敲响警钟:一旦合同约定你“全程代办”,就必须从头盯到尾,绝不能以为“首次登记办完就万事大吉”

为什么企业会栽跟头?

企业如何防范?三招保安全

  1. 合同条款写“死”
    如果承诺代办,必须在合同里明确每个环节的时限(例如:“首次登记后30日内提交客户个人办证申请”),避免模糊表述。别学本案企业,只写“180日内办妥”,却没拆分步骤,结果全程背锅。
  2. 内部流程设“闹钟”
    办证不是销售部“交钥匙”就结束!务必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工程部完成首次登记后,自动触发客服部通知客户、法务部准备材料。本案企业2021年3月办了首次登记,却拖到2023年才办个人证,暴露内部断链。
  3. 客户沟通留“证据”
    万一延迟,立即书面告知原因(如政策变动)并协商新期限。本案企业拿不出通知证据,而隔壁2606室业主的短信记录(催办证)反而成了反证——法院认为:其他业主都催了,你2706室没理由不知情!

记住:客户签“委托代办”,等于把信任押给你。半途撂挑子?轻则赔钱,重则砸口碑。尤其房产、汽车等大额交易,一个违约金可能吃掉整单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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