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包特种作业给无资质人员要担责-长垣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案号:(2025)豫0783民初237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6月11日,连某和长垣市某有限公司口头达成协议,该公司将其堆放杂物的防雨棚更换石棉瓦棚顶的工作承揽给连某,包工不包料,约定价格3000元左右。
2024年6月13日早上,连某、崔某、吴某甲三人到该公司干活。连某骑电动三轮车带了梯子、电焊机等工具,崔某携带了木板。吴某甲在离地面约3米高的防雨棚屋顶揭旧石棉瓦时,脚下打滑从高处摔到水泥地面上。当时吴某甲站在一块木板上工作,未佩戴安全带,崔某称自己带了安全带但没在吴某甲身上看到。
吴某甲被诊断为双手桡骨远端骨折、胸椎骨折、腰骶横突骨折等,住院治疗124天,花去医疗费55740.96元。经鉴定,吴某甲右侧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后遗症状属于十级伤残;胸椎多处压缩性骨折属于九级伤残;腰椎横突后遗症状属于十级伤残。
该公司自认防雨棚高度约3米,超过2米,依据《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属于高处作业,是需要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的特种作业。
法院最终判决:长垣市某有限公司承担15%的赔偿责任(47523.55元);连某承担15%的补偿责任(扣除已垫付的医疗费等后还需支付12673.55元);崔某承担10%的补偿责任(31682.37元);吴某甲自身承担50%的责任。
三、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提示
这个案子最值得关注的点是:企业以为把活"包"出去就万事大吉,结果出了事故照样要赔钱!
很多企业老板有个误区:只要把工程"包"给个人,签个口头协议,出了事就和自己没关系了。但这个案例清楚地告诉我们:大错特错!
法院明确指出,防雨棚高度约3米,属于高处作业,是特种作业,必须由有资质的人员操作。长垣市某有限公司作为发包方,把这种危险活交给没有资质的连某,这就是典型的"选任过错",所以必须承担15%的赔偿责任。
对企业来说,这个案子敲响了三记警钟:
第一,不是所有活都能随便"外包"
高空作业、电焊、电力维修等特种作业,国家有明确规定必须持证上岗。企业发包前一定要查验对方是否有相应资质证书,不能光看对方"有经验"或"干过很多年"就放心交活。本案中,连某等人根本没有高空作业资质,企业却把3米高的活包给他,这就是埋下隐患。
第二,"口头协议"害死人
本案中双方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明确安全责任。一旦出事,企业很难证明自己尽到了审查义务。建议企业发包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承包方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否则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第三,企业不能当"甩手掌柜"
有些企业认为"活包出去了,现场我不管""我们也不管饭"就可以免责,但法院不这么认为。特种作业的发包方有"选任义务",必须确保承包方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本案中,企业既没检查资质,也没监督现场安全措施,自然要为选人不当买单。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 发包前"三查":查对方营业执照、查特种作业资质证书、查安全生产记录
- 签合同"三必须":必须明确资质要求、必须约定安全责任、必须购买足额保险
- 施工中"三监督":查安全防护措施、查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查现场管理规范
四、专业法律护航,防患于未然
很多企业主都是等到吃官司才后悔没早做防范。作为专业企业法律顾问,我们发现:90%的劳动安全纠纷,其实都能通过前期合规审查避免。征和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特别推出"先试用满意后付款"模式——您先体验我们的风险排查服务,真正解决问题后再付费,让您零风险获得专业法律保障。企业稳健发展,从提前识别风险开始,别让一个疏忽变成百万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