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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时还款担保人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中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中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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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经常遇到客户因借款纠纷“踩坑”的案例。今天分享的这个真实判决,直接点破一个常见误区:很多人以为“只签字不借钱就没事”,结果背上巨额债务!尤其对中小企业主和担保人,这个风险必须警惕。下面用大白话拆解案件,手把手教你避雷。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3)豫0122民初84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直接还原法院认定的关键事实(名字已按要求改写):
2019年4月11日,袁某作为借款人与河南中牟某商业银行三官庙支行签订《最高额个人借款合同》,约定最高可借7万元,借款期限36个月(2019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1日),月利率8.4‰。如果逾期还款,罚息在原利率上加收50%。
同日,袁某乙、袁某丙、袁某丁、王某作为保证人与该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承诺为袁某的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及诉讼费等所有费用,保证期到借款到期后两年。2019年3月25日,袁某配偶张某签署《借款人配偶承诺书》,同意共同还款。
2021年11月7日,支行向袁某发放贷款7万元,约定2022年4月4日到期。但贷款发放后,袁某等人未按时还清本息,截至起诉时还欠本金21059.34元及利息。

法院怎么判?
简单说:

三、核心风险警示:为什么这个案子值得所有企业警惕?

这个案子表面是个人借款纠纷,但对企业有三大“隐形炸弹”:

  1. “担保人”不是摆设,签字=背锅
    很多企业主当担保人时觉得“朋友借钱,我只签个字”,结果像袁某乙他们一样,自己没拿一分钱,却要替别人还债!法院明确说:签了《保证合同》,就要对本金、利息、罚息甚至律师费全兜底。更狠的是“连带责任”——银行可以直接找担保人要钱,不用先折腾借款人。
    企业怎么防?

    • 别轻易当担保人!如果必须签,先查清楚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比如看企业流水、资产),别光听口头承诺。
    • 合同里写死“担保上限”:比如“只担保本金5万元,不含利息”,避免债务滚雪球。
  2. 逾期一天,利息翻倍
    袁某的合同约定月利率8.4‰,但逾期后罚息直接跳到12.6‰(加收50%)。算笔账:欠2万块,拖3个月光罚息就多出756元!企业贷款常有“临时周转难”,但拖久了,小债务变大窟窿。
    企业怎么防?

    • 借款前算清“最坏情况”:用手机计算器输入本金、利率、罚息比例,模拟逾期成本。
    • 设立还款提醒:在财务系统里加个“还款倒计时”,比合同到期日提前15天预警。
  3. 配偶/员工签字,企业也可能躺枪
    张某作为袁某配偶签了承诺书,就被认定共同还款。类似地,如果企业让员工代签借款合同(比如采购垫资),员工出问题,企业可能被追责!
    企业怎么防?

    • 员工签合同必须授权:比如财务借款,要附上《公司授权委托书》,写明“仅限XX用途”。
    • 定期查合同漏洞:每季度让法务抽查10份借款合同,重点看“利率条款”“担保范围”有没有模糊表述。

最后划重点:企业借钱或担保,千万别图快省事!合同里一个标点符号都可能要你命。比如本案中,担保人以为“只保本金”,但合同写了“包括利息、罚息等一切费用”,法院就全支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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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案例仅作普法参考,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