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缺生产日期保质期,企业赔1000元-荆州产品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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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作为企业老板,您是否觉得食品标签上少写个生产日期“小事一桩”?别大意!最近一个真实案例中,企业就因这点疏忽被罚赔1000元,远超产品本身价值。今天我们就用这个案例,手把手教您避开法律“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产品责任纠纷
案号:(2023)鄂1002民初562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刘某在松滋市某购物广场购买了荆州市某公司生产的风干鸭一只,单价14.5元。风干鸭的吊牌上只写了“日期见喷码”,但刘某反复查看吊牌正反面,都找不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信息。刘某认为,这种风干鸭是论只卖的最小销售单元,吊牌必须完整标注所有信息,否则消费者可能误食过期变质食品。他要求购物广场退还14.5元货款,并要求荆州市某公司赔偿1000元。此前,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购物广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散装食品容器上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
- 松滋市某购物广场15天内退还刘某14.5元货款,刘某同时退回风干鸭(退回的鸭子不能再卖);
- 荆州市某公司15天内向刘某支付1000元赔偿金。
三、案例核心观点:小标签闯大祸,企业必须绷紧这根弦!
这个案子表面看是“标签瑕疵”,但法院为何判赔1000元?核心就一句话:食品标签缺失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哪怕产品本身没变质,也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企业必须按最低1000元赔钱!
为什么这么严?
- 对消费者: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安全红线”。消费者买散装风干鸭时,如果吊牌上找不到日期,根本没法判断能不能吃。万一误食过期食品导致拉肚子甚至更严重后果,责任全在企业。
- 对企业: 法院明确说了,这类问题“易使消费者产生误导”,不属于“不影响安全的标签小错误”。购物广场作为销售方,没检查吊牌信息就进货,算“失职”;生产方荆州市某公司更冤——他们把生产日期打在整箱外包装上,但单只销售时吊牌空白,这等于“自断后路”。
给企业的3条救命锦囊:
- 散装食品必须“双保险”: 无论是整箱还是单只卖,最小销售单元(比如每只风干鸭的吊牌)都得标清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家信息。别学本案生产方“偷懒”只标在外箱!
- 销售方要当“啄木鸟”: 进货时别只看价格,必须逐项核对标签。本案购物广场如果当初多花10秒检查吊牌,就能避免退款+赔钱+行政处罚。
- 整改别等“秋后算账”: 市场监管局发整改通知后,本案企业才行动,但为时已晚。日常自查比事后补救更省钱!
记住:食品安全无小事。14.5元的鸭子赔1000元,看似“冤”,实则是法律给企业的警钟——标签合规不是“选修课”,而是“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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