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违约金过高可被法院调减-宜城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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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1)鄂0684民初123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4年1月27日,宜城某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发包方)与宜城某程建筑有限公司(作为承包方)经协商,就宜城某豪商业城C、D区项目签订了《C、D区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某程建筑公司承包基础与主体结构工程、内外墙抹灰及外墙保温、楼梯天棚及墙面粉刷、一层细石混凝土地面及屋面工程。李某作为某程建筑公司代表在合同上加盖公章和签名。合同签订后,李某(作为需方、甲方)与宜城某鹏建材有限公司(作为供方、乙方)协商约定由甲方为其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商品混凝土。该工程项目实际由李某、武某、史某三人共同以某程建筑公司名义合伙施工。2014年7月5日,李某与某鹏建材公司补签了《预拌混凝土加工合同》。该合同约定,预计混凝土总方量为4000方,单价为C15等级230元/方、C35等级280元/方、C40等级295元/方,甲方确定由史某、武某验收,供货时间从2014年4月1日至12月30日。该合同对价格说明、供泵服务、质量标准、供货方式、货款结算、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其中,合同第六条第2款付款方式规定:"商砼送至3000方,甲方支付乙方60%商砼款,工程封顶完工甲方支付至商砼款80%,余款甲方在停用商砼两个月之内付清所有款项",第4款规定:"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货款,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货款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合同第九条第4款对违约责任还规定:"工程连续停工或者甲方停止要货超过45天,视为本合同标的执行结束,甲方应在一个月内付清乙方全部款项"。某鹏建材公司监事李冬云以公司代表人名义在合同上签名。自2014年4月1日至8月18日,某鹏建材公司向三原告供应商品混凝土,经对账共计供应2217方、应收货款634735元,由被告史某签名予以确认。2014年8月18日后,宜城某豪商业城工程项目停工,直到2016年6月才重新启动。自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1月4日,某鹏建材公司继续按原合同约定向三原告供应商品混凝土,经对账共计供应3849方、应收货款1045955元,由被告史某签名并加盖"宜城某程建筑有限公司某豪商业城项目部"印章予以确认。某鹏建材公司合计供应商品混凝土6066方、应收货款1680690元。截至2016年8月4日对账,某鹏建材公司自2014年4月1日至2016年7月26日供货共计商品混凝土3049方。三原告截至2016年8月2日共付货款40万元,后来于2016年9月2日付款15万元、10月21日付款30万元、于2017年1月24日付款10万元、于2018年2月12日付款6万元,共计付款101万元,实际结欠货款670690元。
法院判决结果:李某需要支付某鹏建材公司混凝土货款67069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670690元为基数,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并上浮50%,从2017年3月4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武某、史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例的核心问题在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法院有权依法调减,企业不能想收多少违约金就收多少。
许多企业老板在签合同时,喜欢约定"高大上"的违约金条款,比如本案中约定的日万分之五(相当于年化18.25%)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他们觉得这样能震慑对方,让对方不敢拖欠货款。但实际情况是,法院会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可以适当减少。
本案中,法院认为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太高了,最后只支持了"银行基准利率上浮50%"(当时约6.5%左右)的标准,比合同约定低了近三分之二!这意味着某鹏建材公司少收了大量违约金。
企业该如何防范这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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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设定违约金标准:违约金不是越高越好,一般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建议约定为"按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1.5倍计算",这样法院基本会全额支持。记住,违约金的目的是补偿损失,不是惩罚对方或获取额外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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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结算与确认:本案中工程停工又复工,导致结算混乱。建议企业建立定期对账机制,每月或每季度与客户核对一次供货量和欠款,双方签字确认。这样即使发生纠纷,也有清晰的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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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合伙关系责任:李某、武某、史某三人是合伙关系,法院判决他们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您与个人或合伙体做生意,务必在合同中明确各方身份,最好要求所有合伙人共同签字,避免出现"只找一个人要钱,其他人不认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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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计算欠款金额:原告起诉时主张772690元,但法院查明实际欠款只有670690元,少了10万多!这是因为前期付款记录没理清楚。建议企业使用专业的财务软件,对每笔交易都留痕,避免"我以为他付了,他以为我没送"的糊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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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或变更时及时处理:本案工程停工22个月,但双方没有及时终止合同或重新约定。遇到工程暂停、变更等情况,应当立即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后续处理方式,否则可能陷入漫长的纠纷。
记住:合同是生意的保障,但不是越苛刻越好。合理的条款才能真正保护你的权益,过分的条款反而会在打官司时被法院"打折"。签合同前花点小钱请专业律师把关,远比事后花大钱打官司划算!
四、专业法律顾问助您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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