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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协商变更后必须保留书面证据,口头变更难以证明-咸宁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咸宁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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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202民初547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1年至2013年期间,咸宁某安区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公司")多次为陈某供应水泥槽管等建筑材料,2013年9月24日,经双方对账核算出具手写《证明》一份,载明"201年后成某乙公司于严某乙水泥管厂运槽人民币共计捌拾捌万肆仟柒佰陆拾贰元整(¥884762.00元),其中:担山一标:89942元,横沟二标:11545.5元,二批四标:129826元,担山二标:169789元,双溪八标:198405元,高桥四标:113046元,高桥六标:68799元。注:自2011年-2013年9月24日止已付伍拾玖万玖千柒佰元整(¥599700元),下欠贰拾捌万伍仟零陆拾贰元整(¥285062.00元)。(所有存根票据已收回),(借条已退)另桂花陈某甲应收款未算",潘某、陈某在证明上签字。2018年1月20日,某甲公司的时任法定代表人严某乙与陈某就欠付水泥槽管货款进行协商后,陈某向严某乙出具《欠条》一份,载明"今欠严某乙人民币拾贰万元¥:120000元(附:过年前付陆万元,到明年端午节前付清,如未付,余某按0.02利息计算时间按2018.1.20号起算)(月息2分)"。陈某未按照欠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经某甲公司催讨后,通过微信于2020年1月23日支付10000元,于2021年2月11日支付5000元。某甲公司提起诉讼后,陈某通过微信向严某转账支付45000元,严某未收款,该笔款项自动退回。

法院最终判决:陈某需向某甲公司支付欠付货款12万元及截至2025年4月11日的利息65095元,之后的利息以6万元为基数按LPR计算;同时驳回某甲公司要求潘某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风险提示:债务协商必须留下"铁证",口头说说等于没说

这个案子看似是简单的欠钱不还,实则暴露了企业经营中最容易踩的"证据陷阱"。某甲公司原本有28万多的欠款凭证,但经过2018年协商后变成了12万,而陈某坚称已还6万——可法院为啥不认呢?关键就在于证据说话,不是"我记得"就能算数

风险点一:口头协商等于没协商,必须落笔为证
陈某说自己2018年春节前付了6万现金,提供了三样证据:银行取现记录、妻子手写的日记账、三位证人证言。结果法院全没采信!为啥?

企业避坑指南
✅ 协商变更债务时,必须签书面补充协议,明确写清"原债务XX元,现变更为XX元,原凭证作废"
✅ 收到部分还款必须开收据,写明"今收到陈某归还水泥管货款X万元,剩余欠款X万元"
✅ 微信转账要备注用途,现金支付必须让对方签收条(就像超市小票一样简单有效)

风险点二:配偶没签字,离婚后不用还债
潘某为啥不用还钱?因为2018年新签的欠条只有陈某一人签字,潘某既没参与协商也没签字。虽然她之前在2013年的证明上签过字,但债务关系已经更新,旧债作废了。

企业避坑指南
✅ 涉及夫妻共同经营的业务,每次对账都要夫妻双方同时签字
✅ 企业客户如果是夫妻店,签约时直接要求成立公司主体,避免个人债务混同
✅ 定期做"债务确认",每年让客户重新签署确认函(就像信用卡年检一样)

风险点三:利息约定要合法,否则法院会"打折"
陈某写的欠条约定"月息2分"(年化24%),法院只支持了部分利息。2020年8月前按24%算,之后直接降到15%,因为超出LPR四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企业避坑指南
✅ 货款逾期利息直接写"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的4倍计算"(目前约14.8%)
✅ 别写"月息2分""日息千三"这种模糊表述,用具体数字+法定利率名称
✅ 每年更新合同,跟着最新司法解释调整利率条款

血泪教训总结
企业做生意最怕"凭印象做事"——"他口头答应了""老熟人不用签"。这个案子中,某甲公司丢了16万多债权(28万变12万),陈某想抵6万却因证据不足白忙活。记住:商业往来中,没写在纸上的承诺,就像沙滩上的字,潮水一来就没了。每次沟通后花5分钟写个备忘录,能避免90%的坏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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