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有权对逾期房贷抵押房产行使优先受偿权-松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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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1087民初148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9年9月30日,代某(借款人、抵押人)为购买位于松滋市街道道幢室房屋,与中国某股份有限公司松滋市支行(以下简称某支行,贷款人、抵押权人)签订《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约定,代某向某支行借款45万元,借期20年,年利率4.9%,逾期年利率7.35%;合同适用浮动利率,自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调整。双方约定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若借款人未按期足额还款,贷款人有权宣布借款立即到期。2019年10月14日,某支行向合同指定账户(松滋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账户)汇入45万元。2022年7月14日,房屋办理了抵押登记(证号:鄂(2022)松滋市不动产证明第0**7号),权利人为某支行,被担保主债权数额为45万元。截止2024年6月23日,代某欠本金395802.09元、利息11467.99元,合计407270.08元(此时执行年利率4.2%,罚息利率6.3%),某支行催收无果后起诉。
法院判决:代某需偿还全部欠款本息,并自2024年6月24日起按年利率6.3%支付罚息和复利;某支行对代某抵押的房屋在45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即拍卖房屋后优先拿回欠款)。
三、核心风险提示:企业如何避免"钱房两空"?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签了房贷合同却不按时还款,银行不仅能要回本金利息,还能直接处置你的房子! 很多企业主以为"只是晚还点钱",却不知道违约会引发连锁反应。我们用大白话拆解风险点,帮企业避坑:
风险点1:浮动利率≠固定利率,企业别被"初始低利率"蒙蔽
合同写明"利率随央行基准利率调整",起初年利率4.9%,后来降到4.2%,但逾期时罚息直接跳到6.3%。很多企业主签合同时只看开头数字,忽略"浮动"条款,等到利率上调才傻眼。
✅ 防范建议:
- 借钱前算清"最坏情况":假设利率上浮50%,月供会不会压垮现金流?
- 要求银行用加粗字体标出利率调整规则(如"每年1月1日按新政调整"),别被业务员口头承诺忽悠。
风险点2:抵押登记不及时=银行可能"竹篮打水"
本案中,2019年放款,直到2022年才办抵押登记!如果这3年间房子被转卖或查封,银行就拿不到优先受偿权。现实中不少企业为图快,让银行先放款后补登记,结果债务人转移资产,钱彻底打水漂。
✅ 防范建议(对贷款方企业):
- 必须"先登记后放款":拿到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如本案的"鄂(2022)松滋市不动产证明")再打钱,哪怕对方哭穷也别心软。
- 每月查登记状态:通过"国家政务服务网"查抵押是否被偷偷注销。
风险点3:逾期一次就可能"满盘皆输"
代某从2023年9月开始断供,银行立刻宣布"贷款提前到期",把20年贷款变成30天内必须还清。企业经营中常见"先欠着,等回款就还"的想法,但合同白纸黑字写明:逾期=全部债务立刻到期!
✅ 防范建议(对借款方企业):
- 现金流预留"安全垫":房贷月供应占经营收入30%以内,避免一笔坏账就断供。
- 出现困难立刻协商:别学本案被告拒接电话!主动找银行签展期协议(如延长还款期),比被起诉划算得多。
终极提醒:抵押物≠欠款全额保障
法院只支持银行在45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即抵押登记的金额)。如果房子拍卖只卖了40万,剩余5万欠款银行还能继续找代某要;但如果拍卖得50万,超出45万的部分要还给代某。对企业借款人来说,卖房抵债后可能还要背新债!
企业主记住:
借款合同不是"走过场",每个数字都连着真金白银。
放款前盯死抵押登记,借钱时算透利率浮动,
还不上钱时主动谈方案——
这三步走稳了,才能避免"房子没了,债还在"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