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分包给无资质个人,工程验收合格仍要付款——松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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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1)鄂10民终139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8年4月10日,严某(甲方)与习某(乙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约定习某负责湖北省松滋市某生产线桩基础破除工程,内容为直径800mm、600mm的桩头开挖及凿除、清理,单价180元/个。2019年1月23日,徐某出具证明,确认习某完成147根桩头破除工作。另有一份由李某(徐某的工人)书写的单据载明:三车间基坑桩1个、大桩1个,合计400元;二车间超大桩4500元、小桩2个200元等,徐某签字确认"情况属实"。2018年6月,松滋立某有限公司与湖北省工某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将该生产线工程分包给松滋立某有限公司。
习某完成施工后,松滋立某有限公司未支付31960元工程款。该公司主张习某未完成场地清运等合同义务,应扣除37770元费用,但未提供充分证据。法院认定:习某以个人名义承接工程不符合资质要求,合同无效,但工程已由总包方验收合格,其工程价款请求应予支持。最终判决松滋立某有限公司支付习某工程款31960元及利息,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三、核心风险提示:企业违法分包的"三重陷阱"
陷阱一:合同无效≠不用付款,验收合格照样要"埋单"
本案中,松滋立某有限公司把工程包给没有资质的习某个人,合同被法院认定无效。但企业老板常误以为"合同无效就不用负责",这是大错特错!只要工程实际验收合格(如本案总包方已签字确认),法院仍会按合同约定判你付款。就像你请路边摊师傅修车,车修好了开得稳稳当当,就不能以"他没营业执照"为由拒绝付钱。
陷阱二:说工人"没干完活"?拿证据说话!
松滋立某有限公司声称习某漏做了场地清运,要求扣3万多元,但只提交了两张"情况说明",既没工人出庭作证,也没清运费用发票。法院直接说:"证据不足,败诉!"企业常犯的错误是:口头指派工作不留痕,发生纠纷时喊冤没用。好比你让员工去采购却不说清要买什么、花多少钱,回头发现东西不对,总不能怪员工"乱花钱"吧?
陷阱三:让个人签合同=给企业"埋雷"
本案严某、徐某以个人名义签合同,法院认定他们是代表公司履职,最终由公司兜底付款。很多企业为图省事,让项目经理或老板亲戚直接和个人签协议,结果出事全算到公司头上。就像让门卫代替老板签借款合同,债主照样会找公司要钱!
企业自救指南:三招堵住分包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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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审查做在前
分包前务必查验对方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如建筑劳务资质),个人、包工头一律不能签合同。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资质,花5分钟能省30万赔偿。 -
合同条款要"傻瓜式"
避免模糊表述如"相关事宜""清理等"。本案合同写"桩头开挖及凿除、清理",但没明确"清理"是否含场地清运,埋下扣款争议。正确写法:✅ "工作范围:仅含桩头破除及周边50厘米内碎渣装袋(不含外运),外运费用另计XX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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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验收"三步走"
- 施工中:拍照记录每日进度,让工人签字确认
- 完工时:48小时内组织三方(公司+分包方+监理)现场验收,签署《完工确认单》
- 付款前:保留5%-10%质保金,明确约定"清场完成3日后付清"
(注:本案因未及时验收,法院直接推定"工程已投入使用",丧失扣款主动权)
划重点:建设工程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小买卖。把活包给无资质个人,表面省了管理费,实则把企业变成"无限责任保险公司"——工程出事要赔钱,工人受伤要赔钱,连"以为没干完"都可能被法院判付全款。管好分包资质、管严合同条款、管实验收流程,才能把风险真正"包"出去,而不是"包"进自己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