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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款要不回来?施工方未保留工程量证据导致败诉-咸宁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咸宁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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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202民初324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2年11月23日,咸宁某甲有限公司(乙方,承包方)与湖北某乙有限公司(甲方,发包方)签订《某装饰装修合同》,合同约定总工程款87000元,并约定了分阶段付款方式。2023年2月27日,湖北某乙有限公司与湖北某丙有限公司共同作为甲方与咸宁某甲有限公司(乙方)、聂某(丙方)签订《补充协议书》,确认装修工程款总计297000元(其中某丙公司合同210000元,某乙公司合同87000元),甲方两公司同意对装修款承担共同支付责任,聂某承担无限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原告主张其已完成一半施工,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装修款4.4万元。但被告主张原告除安装了一个门外其余均未施工,房屋承租方已另外找人完成装修,并提交了湖北某丁有限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期间,某乙公司和某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谭某向原告法定代表人朱某支付了总计11万元。某乙公司称这11万元均系支付另案中某丙公司的装修合同,而原告在本案中主张被告就本案装修合同未付款,但在另案中却主张某乙公司支付的5万元系支付本案装修合同。

法院认定:原告未提供现场签证单或结算证明工程的完成情况,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告已完成一半工程施工的主张。

判决结果:法院驳回了原告咸宁某甲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00元由原告自行负担。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

看到这个案例,许多装修企业可能会心头一紧:明明做了工程,为什么法院不支持要回装修款?问题关键在于——你做了活,但拿不出证据证明

这个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装饰装修行业,口头约定、信任合作的时代已经过去,没有证据的施工等于没做!让我们分析三个致命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1. 风险点:施工过程"哑巴干活",工程量无人确认

本案中,原告声称完成了一半工程,却拿不出任何书面证据。就像你给朋友帮忙搬家,搬完后对方说"没看到你搬东西",而你既没拍照也没找人见证,你说这理往哪说?

防范妙招

2. 风险点:多项目混在一起,付款说不清

本案原告同时与两家关联公司有合同,付款时没有明确标注是哪份合同的款项,导致在法庭上自相矛盾——本案说没收到钱,另案又说收到了。这就像你同时借给两个人钱,还款时对方只说"还了5万",却不说明是还谁的,你能分清吗?

防范妙招

3. 风险点:个人账户收公司款,法律关系乱成麻

本案中,公司法定代表人谭某用个人微信向原告法定代表人朱某转账,导致付款主体模糊。这就像公司采购用老板私人钱包付钱,出了问题分不清是个人行为还是公司行为。

防范妙招

特别提醒:装修行业常见的"边干边改"习惯最危险!口头答应增项却不签补充协议,最后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记住:没有签字的变更,法律上等于没发生

作为企业,别等官司输了才后悔没留证据。一份简单的《施工日志》,一张带时间的现场照片,一句微信确认"今日完成吊顶",关键时刻可能就是你的救命稻草。装修是体力活,但要回钱却是技术活——技术的核心就是全程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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