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欠款关门总公司也得还钱-通城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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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1222民初348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原告通城县某某养鸡专业合作社于2009年12月9日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家禽饲养、肥料生产、饲料生产等。被告赤壁市某商贸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成立从事零售行业,被告赤某商贸有限公司通城分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成立并在通城县从事零售行业。原告断断续续向被告赤某商贸有限公司通城分公司供应天岳关鸡蛋,后因经营不善,被告赤某商贸有限公司通城分公司将店铺关闭,经核对,尚欠原告通城县某某养鸡专业合作社17000元货款未支付,双方协商未果后,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赤某商贸有限公司通城分公司3天内偿还17000元货款及逾期违约金(从2024年11月4日起按年利率4.03%计算);赤壁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兜底"责任(分公司财产不够还时,总公司必须还);驳回原告其他请求。
三、企业必须知道的3个法律风险点
风险点1:分公司不是"防火墙",总公司要当"兜底人"
很多老板以为成立分公司就能隔离风险,其实大错特错!本案中,赤某商贸有限公司通城分公司关门跑路,但法院明确判决:分公司欠的钱,先用分公司自己的钱还;不够的部分,总公司必须接着还! 这就像你借给邻居100块,邻居说"我儿子欠的,别找我"——法律根本不认这种说法。
企业应对:
- 给分公司供货前,一定要查清楚总公司实力
- 合同里必须写明"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收到"打六折才付款"的威胁时,直接说"法律没这规定"
风险点2:没写付款时间=给对方拖款机会
本案中双方没约定具体付款时间,法院直接把"起诉日"当作最后付款期限,从那天起计算利息。这意味着:
- 17000元货款拖1年,光利息就多出685元(17000×4.03%)
- 拖3年利息近2000元,相当于白送对方半车鸡蛋!
企业应对:
- 合同必须写清楚"货到后X天内付款"(建议7-15天)
- 送货单上让对方签收时注明"已收货,应于X月X日前付款"
- 超过1个月没付款,立刻发书面催款函(微信截图也行)
风险点3:突然关门=危险信号,必须马上行动
本案被告9月4日突然关门,9月就找原告要求"打六折",这是典型的跑路前收割供应商套路!法律上讲:
- 供应商有权拒绝任何打折要求(本案原告坚持100%要回全款)
- 但必须在对方彻底消失前起诉,否则连10%都难要回
企业应对:
- 发现客户频繁更换负责人、拖延对账,立刻停止供货
- 遇到"打折"威胁马上录音,同时准备起诉材料
- 小额案件(5万以下)走"小额诉讼"程序,成本只要10元
特别提醒:本案中13家供应商同意打六折,结果只拿回部分货款,而坚持起诉的原告拿回了全部本金+利息。记住:法律从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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