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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时必须确认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履行明确提示义务-阳新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阳新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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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222民初130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2年12月27日,阳新某投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某财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市分公司投保《湖北省某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每人伤亡责任限额为60万元。

2023年2月8日上午10点左右,阳新某投新材料有限公司职工金某因工作原因右手中指受伤,2023年2月23日经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23年7月28日经黄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金某为伤残十级。2024年6月30日阳新某投新材料有限公司与金某达成《经济补偿协议书》,约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6320元。2024年7月16日阳新某投新材料有限公司以银行转账方式给付了金某56320元。后阳新某投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某财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市分公司申请理赔,中国某财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市分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按1%的限额理赔了6000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中国某财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市分公司向阳新某投新材料有限公司支付保险理赔款5032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604元;同时驳回了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三、企业如何防范保险合同法律风险

这个案例看似是企业与保险公司的纠纷,实则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买了保险不等于万事大吉,签了合同也可能"踩坑"!

通俗解释这个案件:
阳新某投新材料有限公司花了不少钱买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单上明明白白写着"每人伤亡责任限额60万元"。结果员工工伤后,公司按法律规定赔偿了5万多元,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却被告知:只能赔6000元(60万的1%)!公司当然不服气:保单上写的限额明明是60万,为什么只赔1%?于是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关键问题出在哪?
原来,保险公司偷偷在合同最后一页藏了一个"比例赔付"条款,说十级伤残只能按1%赔付。但这个重要条款既没有加粗、变色等明显标识,保险业务员也没向企业重点说明。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没尽到"明确提示义务",这个坑企业的条款对企业不生效!

给企业的三个实用建议:

  1. 不要只看保单"正面",要翻遍合同每一页
    很多企业以为保单上写的"责任限额60万"就是能赔60万,殊不知后面可能跟着"但书"。就像买东西不能只看广告说"买一送一",还得看小字"限指定商品"一样。签订保险合同时,务必逐字阅读所有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赔付比例"等部分。

  2. 要求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签字画押"
    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必须对减轻自己责任的条款进行明确提示。企业应该要求:

    • 重要条款用加粗、红色等醒目方式标注
    • 业务员当面解释条款含义并录音
    • 在合同空白处手写"已知晓免责条款"并双方签字
      没有这些确认,出了事保险公司可能推说"您自己没看清"。
  3. 保留"证据链",别等出事才后悔
    本案中,如果企业能证明当时业务员承诺"十级伤残按10%赔",结果会完全不同。建议:

    • 保存与业务员的微信、邮件沟通记录
    • 要求提供条款解释的书面确认
    • 录音留存关键沟通内容
      记住:口头承诺千千万,不如白纸黑字写一半。

特别提醒: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很多企业的"必选项",但低价投保往往伴随高风险!有些企业为了省钱选择便宜保险,结果发现关键保障被悄悄缩减。建议企业:

买保险的本质是买保障,不是买一张可能"作废"的纸。只有看清条款、保留证据,才能在风险来临时真正获得保险的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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