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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时公章被冒用,企业为何仍需付款?-无为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无为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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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2)皖0225民初17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9年10月16日,无为某特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与无为市某政建设工程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向无为某特电器销售有限公司购买灯具99个,总金额合计76700元,后无为某特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依约供应灯具金额共计70830元,但对方只支付了20000元,尚欠50830元。无为市某政建设工程公司辩称工程是叶某挂靠施的,工程款包括材料款均已结清;材料销售合同上所盖公章不是公司的备案公章。季某承认货款事实,称工程项目实际施工人是叶某。

法院判决无为市某政建设工程公司支付货款50830元及自2022年1月6日起按年利率4.81%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季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企业如何防范公章被冒用的法律风险

看到这个案例,很多企业老板可能会惊讶:"我的公章被人冒用了,我凭什么要付钱?"这正是本案的焦点问题。无为市某政建设工程公司坚称合同上的公章是假的,不是公司备案公章,但法院仍然判决公司要付钱。为什么呢?

法院给出了四点关键理由:

第一,普通企业没有义务辨别公章真假
法院明确指出:"无论是为了保护交易安全还是维护市场秩序,合同主体均不负有审查合同相对方公章真伪的强制义务,自身也不可能具有专业技术和专业能力对公章真伪进行有效鉴别。"简单说,你作为一家正规企业,收到盖着"无为市某政建设工程公司"公章的合同,你有理由相信这就是对方公司签的。你不是公安局,没必要、也没能力去验证公章真假。

第二,表见代理让企业"背锅"
本案中,季某虽然不是无为市某政建设工程公司的员工,也没有公司授权,但他拿着盖有公司公章的合同与对方交易,让对方完全有理由相信他就是代表公司。这种情形在法律上叫"表见代理"——虽然实际上没授权,但看起来像有授权,法律为了保护善意第三方,就让被"冒名"的企业承担责任。

第三,企业举证困难
无为市某政建设工程公司说公章是假的,但拿不出证据证明这个"假章"与公司备案公章不一致,也没法证明对方是恶意串通。在法律上,"谁主张谁举证",你说公章是假的,就得拿出证据,否则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第四,冒用人也要担责
有意思的是,法院也没让冒用人季某"全身而退"。因为季某明知自己无权代理,还一手操作合同签订、收货、付款,甚至支付了20000元货款,法院认为他"主观恶意明显",判决他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这对无为某特电器销售有限公司来说,已经不重要了——反正有人要付钱就行。

给企业的三点实用建议:

  1. 管好你的公章
    企业公章就像"第二身份证",必须严格管理。建议:①建立公章使用登记制度,每次盖章都要记录用途、时间、经办人;②重要合同盖章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负责人审核;③定期检查公章使用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 规范代理权限
    如果允许他人代表公司签约,务必出具书面授权书,明确代理范围和期限。授权书应注明"本授权不得转委托",避免层层代理产生风险。授权结束后,要及时收回并公示作废。

  3. 及时维权不拖延
    一旦发现公章被冒用,立即:①向公安机关报案;②在主流媒体或工商部门网站发布声明;③收集证据准备诉讼。拖延越久,越难证明对方不是"善意相对人",维权难度越大。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企业不能只顾埋头做生意,还要抬头看风险。公章管理看似小事,一旦出问题可能带来大麻烦。与其事后打官司,不如事前做好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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