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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票据 民间贴现 风险大,无真实交易转让无效-黄石票据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黄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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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票据纠纷
案号:(2025)鄂0205民初79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1月17日,黄石某科有限公司作为出票人向陕西某建有限公司开具票据号码为231352****0230113450866715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金额为50万元,票据到期为2023年7月17日,承兑人为陕西某建有限公司,该商票是用于双方的借款关系进行质押担保。济南某经有限公司持有的上述票据由陕西某建有限公司、山东某农有限公司、山东某水有限公司连续背书得来。

根据相关询问笔录显示,案涉商票在出票后,票面金额被大幅压低后迅速对外贩卖,在山东某水有限公司与济南某经有限公司之间以"抵债"形式背书转让,这些票据前后手之间均不存在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此前,黄石市公安局开发区铁山区公安分局已于2023年8月以陕西某建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罪予以刑事立案侦查。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确认济南某经有限公司持有该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行为无效,且不享有上述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票据权利。案件受理费200元由济南某经有限公司负担。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例揭示了一个企业票据业务中的"致命陷阱"——"民间贴现"风险。通俗来说,就是企业把票据当作"打折商品"在市场上私下买卖,以为捡了便宜,最后却发现竹篮打水一场空。

为什么法院会这样判?关键有三点:

  1. 票据必须"有根有据"
    根据《票据法》规定,票据的取得和转让必须有真实的交易背景或债权债务关系。本案中,济南某经有限公司与前手山东某水有限公司之间只是简单"抵债",没有实际货物买卖或服务提供,就像两个人凭空说"我欠你钱,用这张票据抵了",法律上是不认可的。

  2. 贴现不是谁都能干的活
    票据贴现是专业金融业务,必须由银行或有资质的金融机构操作。济南某经有限公司作为普通企业,从事票据"打折"买卖,属于典型的"民间贴现",就像无证行医一样,不受法律保护。

  3. "不知情"不是免死金牌
    即使济南某经有限公司声称"不知道票据有问题",但当票据价格明显低于面值(比如50万的票据只花40万就买到),还经过多次快速转手,法院就会认定你不是"善意持票人",不能享有票据权利。

给企业的三个实用建议:

特别提醒:很多企业财务人员以为"只要票据能兑付就没问题",这是大错特错!本案中票据本身是真实的,但因为流转过程违法,持票人照样丧失权利。票据不是普通商品,它的"身世清白"比"真假"更重要。

四、专业护航,防范未然

票据业务看似简单,实则暗藏法律风险。很多企业因为不了解规则,白白损失资金。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我们的法律顾问服务以极高的性价比著称,特别推出"先试用后付款"模式——您可先体验我们的专业服务,满意后再付费,真正实现"零风险"享受专业法律支持。让专业律师为您把好票据关,避免陷入"钱票两空"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