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保后遇事故保险公司不得以未提示条款拒赔 - 天门保险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险纠纷
案号:(2020)鄂9006民初367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8年10月4日11时50分许,天门汉某运输有限公司的司机蔡某驾驶鄂R×××号中型普通客车,沿天门市皂市镇二龙大道行驶过程中停车下客起步行驶时,将正在下车的乘客孙某挂倒致伤。事发后,孙某被送往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天门汉某运输有限公司委托蔡某向孙某支付医疗费、交通费54378.92元。同年10月19日,交警部门认定蔡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孙某无责任。天门汉某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鄂R×××号中型普通客车于2017年12月7日在天门财保支公司投保了《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每人(座)责任限额为400000元,事故发生在保险合同期内。2019年5月17日,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评定孙某因交通事故致人体损伤程度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至定残前一日,护理期为150日,营养期为120日,后续治疗费15000元。赔偿额确定后,天门汉某运输有限公司多次找天门财保支公司理赔无果。2020年6月,孙某向法院起诉索赔,天门市人民法院确认乘客孙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为189222.33元,扣减天门汉某运输有限公司已支付的赔款54378.19元,实际还应赔偿134844.14元。2020年10月16日,天门汉某运输有限公司又赔偿了孙某134844.14元,公司二次共计赔偿乘客孙某交通事故各项损失189222.33元,并承担了该案的诉讼费1545元。
法院判决:天门财保支公司需向天门汉某运输有限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189222.33元和诉讼费1545元。保险公司曾提出"只赔4万元残疾金""扣除15%非医保费用"等理由拒绝全额赔付,但法院没有支持。
三、企业防范保险理赔风险的实用建议
这个案例说清楚了一个重要问题:保险公司不能拿"自己印的合同条款"当挡箭牌来少赔钱!很多企业老板以为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结果出事理赔时却被保险公司各种理由卡住。本案中,保险公司想用合同里的"残疾赔偿金限额4万元"条款少赔钱,但法院说"你没提前跟人家讲清楚这个限制,不算数"。
为什么企业容易踩这个坑?
保险公司给的合同往往厚厚一叠,关键条款藏在角落里。就像去餐厅吃饭,菜单背面印着"本店保留最终解释权",但没人会特意告诉你这句意味着什么。本案中保险公司想用格式条款限制赔偿,却拿不出证据证明当初向企业解释过这些条款。
给企业老板的3条救命锦囊:
-
签合同前必须"三问"
- 问:"这个条款是什么意思?能用大白话说吗?"(特别是"免赔额""责任限额""除外责任"这些词)
- 问:"如果出事,哪些情况你们不赔?"
- 问:"能不能把刚才说的写进合同附件?"
案例教训: 天门汉某公司如果当初要求保险公司书面说明"残疾赔偿金4万元"具体指什么,后续就不会扯皮。保险公司提供的《特别约定》写明"包括诉讼费",这点成了胜诉关键!
-
保留"证据包"比买保险更重要
出事后别光顾着赔钱,马上做三件事:- 拍下现场照片(包括受伤乘客、车辆状态)
- 保存所有付款凭证(像案例中分两次赔款,要写清"医疗费""交通费"等明细)
- 给保险公司发书面通知(微信/邮件都要留痕)
真实案例: 某运输公司司机撞人后,因没保留医疗费发票被拒赔30%,而本案天门汉某公司因保存完整凭证,法院直接采信了18万元损失金额。
-
被拒赔时别慌,先查"三件套"
如果保险公司说"这个不赔",马上检查:- ✅ 合同里是否有这条?
- ✅ 业务员是否口头承诺过"都赔"?(录音!)
- ✅ 保险公司是否用加粗/红字提示过这条?
关键提醒: 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必须"明确说明",否则无效。就像烟盒上必须印"吸烟有害健康",保险合同重点条款也得用特殊方式提示!
最后说句大实话: 买保险不是买"平安符",而是买"话语权"。本案天门汉某公司能赢,不是因为运气好,而是他们每一步都留了证据——第一次赔款写清明细、第二次赔款对应法院判决、连诉讼费都保留票据。建议企业把保险合同和理赔流程做成"检查清单",让财务、安全员人手一份,关键时刻能救命!
征和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提示:2026年起全国推行"企业保险合规管理指南",建议运输、餐饮、制造等高风险行业每季度自查保险条款,避免"投保时省小钱,出事时赔大钱"。如需定制保险风险排查表,可联系我所获取免费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