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盗版动漫产品不知情也要担责-十堰著作权侵权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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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案号:(2023)鄂0303知民初2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原告奥某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经广东省版权局登记了一系列美术作品,包括"玩具-Jett(机器人形态)"、"玩具-Jett(飞机形态)"、"玩具-迷你变形乐迪"、"LOGO-超级飞侠"等,作品类别均为F美术,著作权人为原告奥某娱乐公司。原告的动画作品《超级飞侠》于2017年9月获得"第14届中国动漫金龙奖最佳动漫品牌"奖,2017年7月荣获"广东省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
2022年9月16日,原告委托代理人与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公证处公证员一同前往位于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沙陀营路实验小学对面门头标识牌显示为"新东方体育"的店铺,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购买了一盒包装上显示"超级飞侠"的玩具,并支付价款40元。原告认为被告丹江口市沙陀营路新某体育用品店销售使用了案涉作品产品的行为侵犯其著作权,故提起诉讼。
被告辩称:店铺主观上不存在侵权的故意,所销售的商品均是通过合法渠道从武汉进货,对侵权不知情,在收到诉状后已经对涉案商品进行销毁。
法院认定:案涉"Jett、Dizzy、小爱"等形象属于美术作品。原告提供了作品登记证书,可以证明其著作权。被诉侵权产品与案涉美术作品在构成要素、色彩搭配、线条勾画、拟人化设计等方面基本一致,构成实质性相似。被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销售含有案涉美术作品的商品,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判决结果:法院判令被告丹江口市沙陀营路新某体育用品店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3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由于被告已下架并销毁侵权产品,故无需再停止侵权行为。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防范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给广大零售商家敲响了警钟:即使你是街边小商铺,即使你"不知情",销售盗版动漫产品也可能面临法律追责!
很多小商家可能和本案中的詹某庆一样,认为"我只是个卖玩具的小店"、"商品是从武汉正规渠道进的"、"我不知道这是盗版",就可以免除责任。但法院明确指出:"不知情"和"合法进货渠道"不能完全免除侵权责任。
为什么呢?因为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出租其作品的行为都属于侵权。即使你不知道商品是盗版,一旦销售了侵权产品,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像你不能因为不知道是赃物就合法持有偷来的东西一样。
本案中,虽然被告声称商品是从武汉进货,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进货渠道的合法性,更无法证明其尽到了合理审查义务。法院最终酌定赔偿3000元,虽然比原告主张的3万元少了很多,但对一个街边小店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损失,更别提还要承担275元的诉讼费用。
企业应如何防范此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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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时务必查验知识产权证明:在采购带有动漫形象、商标标识的商品时,要求供应商提供著作权登记证书、商标注册证或授权书。不要轻信"这是正版"的口头承诺,一定要看到书面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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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进货台账制度:保留完整的进货单据、合同和付款凭证,明确记录商品来源。万一发生纠纷,这些可以作为证明你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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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明显低价商品保持警惕:如果某款"正版"动漫玩具价格远低于市场价(如本案中40元一盒),极有可能是盗版产品。贪图便宜往往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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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侵权通知及时下架:像本案中被告在收到诉状后立即销毁侵权商品的做法值得肯定,这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但最好是在收到警告函时就采取行动,而不是等到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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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开展知识产权培训:让员工了解基本的知识产权常识,知道哪些商品风险较高(如动漫周边、品牌服饰等),提高全员风险防范意识。
对于中小企业特别是零售商家来说,知识产权风险往往隐藏在日常经营中却不被重视。一次看似偶然的侵权行为,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与其事后补救,不如事前预防。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经常遇到类似案例。很多小企业主直到被起诉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此时往往已陷入被动。征和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顾问服务,特别推出"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的灵活服务模式,让企业以极高的性价比获得全面的法律风险防护。我们不仅能帮助企业处理已发生的法律纠纷,更能通过事前审查、制度建设等方式,将法律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让企业经营更安心、更稳健。
记住:在知识产权保护日益严格的今天,"不知者无罪"已不再是商家的"免死金牌"。做好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不仅是对他人权益的尊重,更是对企业自身发展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