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灵活用工协议不能甩锅雇主责任-随州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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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1303民初270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6月9日,罗某驾驶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在随州市曾都区某街道某小区前卸完松果共享电动车后倒车时,撞上金某驾驶的载有张某的无号牌两轮轻便摩托车,造成张某受伤。交警认定罗某负主要责任,金某负次要责任,张某无责。经鉴定,张某损伤不构成伤残,需误工180天、护理120天、营养90天,后续治疗费另算,张某支付鉴定费1500元。张某损失合计43609.27元,包括医疗费19229.27元、护理费16440元等。
罗某与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签了《灵活从业人员服务协议》,约定他是“自由职业者”,工具自备、风险自担。但实际工作中,罗某在“SZ-松果搬铁大队”群接单,通过“考勤群2”打卡,工资由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按月转账支付(备注“网上代发代扣”)。罗某的三轮车由随州某科科技有限公司在某联合财产保险随州中心支公司投保了非机动车三者险;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还为罗某在新疆某联合财产保险深圳分公司买了雇主责任险(含第三者责任险)。
法院判决:某联合财产保险随州中心支公司赔偿张某10608.39元(主要覆盖医疗费);新疆某联合财产保险深圳分公司赔偿14360.1元(覆盖剩余医疗费和护理费);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5558元(剩余损失);驳回张某其他诉求。
三、核心观点:企业别被“灵活用工协议”蒙蔽双眼,雇主责任逃不掉!
这个案子最扎心的点是: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为签个《灵活从业人员服务协议》,就能把罗某当“临时工”一推了之,结果法院直接打脸——协议写得再漂亮,也盖不住实际管理的事实!
法院为啥判企业赔钱?关键看三点:
- “打卡+发工资”等于默认雇佣关系:罗某每天在公司指定群打卡考勤,工资由企业按月支付(备注“代发代扣”),这明显是企业管理员工的常规操作。协议里写“你是自由职业者”没用,法院认的是实际行为——企业指挥你干活、管你考勤、发你工资,你就是雇员!
- 出事时在“干活”就得企业兜底:罗某撞人时,正在搬运松果共享电动车(公司业务),属于职务行为。企业想用协议甩锅“平台不担责”?法院不认!只要员工为公司利益做事时闯祸,企业就得为损失买单。
- 保险不能全救命,企业还得补缺口:虽然企业买了两份保险(非机动车三者险和雇主责任险),但保险条款有坑:医疗费只报80%、营养费交通费不赔。最后5558元缺口,企业只能自掏腰包。保险不是万能盾牌,保额不足照样得贴钱!
企业避坑指南
- 别迷信“灵活协议”:签协议时写“非雇佣关系”没用!如果实际管理员工(打卡、派单、发工资),法院就认定是雇佣。正确做法:真想用灵活用工,就别管考勤、别控流程,让对方完全自主经营(比如按结果付费,不干预过程)。
- 保险要买“实”的:
- 查清条款:医疗费是否100%报销?营养费、护理费包不包?免赔额多少?
- 保额要足:本案医疗费限额仅1.5万,实际花了1.9万,企业倒贴钱。建议:根据行业风险,把保额提到20万以上,覆盖常见赔偿项目。
- 管好工具和流程:
- 员工用车(如三轮车)必须合法登记、买足保险。本案三轮车是“黑户”,法院虽免了交强险责任,但企业仍因管理疏忽担责。
- 定期培训安全规范,保留培训记录——万一出事,能证明企业尽到管理义务,减少赔偿比例。
最后提醒:新业态用工省钱又高效,但别因小失大!花小钱规范管理,比事后赔大钱划算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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