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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按合同退款将承担高额赔偿风险-天门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0 天门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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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的企业法律顾问律师,我经常看到企业因合同管理疏忽吃大亏。今天用一个真实案例,帮大家避开“付款后拿不回钱”的坑。这个案子很典型——企业付了80万买树,结果对方不交货也不退款,最后闹上法庭。我用大白话讲清楚,保证非法律人士也能看懂,看完就能用上!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2)鄂9006民初287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摘自判决书,已按规则改写名称):
魏某、鲁某称其有一批白杨树出售,经人介绍联系到汉川某丰木业有限公司。2020年12月1日,魏某与汉川某丰木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魏某向汉川某丰木业有限公司提供价值800000元的白杨树,并负责于2020年12月30日前办理砍伐证,逾期汉川某丰木业有限公司有权要求魏某每天按树木总价值的3%计算滞纳金。汉川某丰木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11月28日分两次付清树款800000元。因魏某、鲁某不能履行供货义务,2021年11月25日经汉川某丰木业有限公司与魏某、鲁某协商,双方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约定《协议书》因魏某、鲁某不能履行而解除,魏某、鲁某应退还汉川某丰木业有限公司货款800000元并承担违约金100000元,共计900000元,魏某与鲁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魏某与鲁某应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上述款项给付汉川某丰木业有限公司,逾期按每天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汉川某丰木业有限公司在催讨过程中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交通费由魏某与鲁某承担。协议签订后,魏某、鲁某共计退还420000元,还余480000元未给付,汉川某丰木业有限公司遂诉至本院。

判决结果简单说:
法院判魏某和鲁某必须退给汉川某丰木业有限公司38万元树款+10万元违约金(合计48万元),再赔3万元律师费。但驳回了“按天收滞纳金”的要求,因为之前约定的10万元违约金已经够补偿损失了。

三、核心教训:三招教你守住“钱袋子”

这个案子表面看是“对方赖账”,实际是企业自己埋了雷!汉川某丰木业有限公司踩了三个大坑,最后只能打官司追钱。作为天天帮企业擦屁股的律师,我总结出三句保命口诀,企业老板和财务必看:

1. “口头承诺别当真,白纸黑字才靠谱”——合同必须写死“怎么退钱”
魏某和鲁某一开始说“有树卖”,但没证明自己真能砍树(比如拿不出砍伐证)。汉川某丰木业有限公司急着付钱,结果对方根本供不了货。更糟的是,签《解除合同协议书》时,只写了“退90万”,却没写清具体退钱时间表退给谁的账户。鲁某偷偷退了2万元给案外人邓某,法院直接不认——因为没证据证明邓某是公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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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违约金不是越高越好,合理才受保护”——别把合同当恐吓信
汉川某丰木业有限公司在合同里写了“逾期每天赔3%”,解除协议时又加了“每天千分之三滞纳金”。法院为啥不支持?因为实际损失就48万,再让对方赔滞纳金等于“罚到破产”,违反公平原则。但10万元违约金合理,法院照单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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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证据随手拍,打官司不抓瞎”——聊天记录也是救命稻草
魏某辩称“我只是中间人”,鲁某说“退了44万”,但拿不出微信记录、转账备注等证据。而汉川某丰木业有限公司有协议书+付款凭证+催款记录,法院全信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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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划重点:企业买卖中,80%的纠纷源于“图省事不签细节”。记住——付款前想“退路”,签合同时抠字眼,出问题时留证据。省下1分钟写条款,可能省下10万元律师费!征和律所常年帮企业做合同体检,私信我发“合同自查表”,免费送你一套避坑模板。别等钱打水漂才后悔,法律不是摆设,是你的生意护身符!

征和提醒:本文案例来自真实判决(案号已列),但个案有差异。企业遇到类似问题,务必找专业律师定制方案——你的合同,值得多花半小时把关。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团队撰写,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