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足额缴纳社保员工自行补缴后可追偿但超时效难获经济补偿-广德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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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3)皖18民终250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0年8月18日,刘某受聘于广德运某有限公司从事裁剪工作。公司于2017年8月开始为刘某缴纳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于2020年6月开始为刘某缴纳全项社会保险。刘某于2018年8月15日个人自行补缴2010年8月至2017年7月的养老保险65385.8元。刘某认为公司未全程全项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行为违法,于2023年5月29日离职,并申请劳动仲裁。
法院最终判决:公司需支付刘某养老保险返还费用36841.68元和医疗保险损失3391.43元,但驳回了刘某要求支付25970元经济补偿金的请求,理由是超过了1年仲裁时效。
三、企业必知的社保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例看似是员工和公司的“算账”纠纷,实则暴露了企业最常见的社保管理漏洞。很多老板以为“晚点交社保没关系,员工也没意见”,但法院判决清晰传递了一个信号:社保是企业的“硬义务”,欠缴就是埋雷,补缴后员工还能找你“算旧账”!
关键风险点1:员工自行补缴=公司必须“还钱”
刘某自己掏钱补了7年的养老保险,法院直接判公司退回3.6万多元。为什么?
- 法律逻辑:社保是“企业+个人”共同承担的,企业该交的部分(比如养老保险的单位缴纳比例)必须由公司出。员工自己垫付后,相当于公司“白占了便宜”,法院会按不当得利判公司返还。
- 企业风险:别以为员工不吭声就没事!一旦员工自行补缴(比如为办退休提前补缴),就能拿着缴费凭证直接起诉追偿,公司100%败诉。
关键风险点2:经济补偿金“过期作废”,员工离职后拖太久就拿不到
刘某要求公司支付2.5万元经济补偿金(因公司未缴社保离职可主张),但法院没支持,关键原因是:
- 仲裁时效只有1年!法律规定:员工从“知道权利被侵害”那天起,必须1年内申请仲裁。刘某2018年补缴社保时就知道公司没缴社保,却等到2023年离职才主张,超时了!
- 企业侥幸心理要不得:很多公司以为“员工在职不敢闹”,但员工离职后可能集中维权。一旦超时效,员工连“合法离职拿补偿”的权利都会丧失,但公司仍要承担补缴社保的责任——企业该背的锅一个都跑不掉!
关键风险点3:医保没缴=真金白银赔损失
公司没给刘某交医疗保险,法院直接判赔3391元。因为:
- 刘某已到退休年龄,医保无法补缴,未来看病报销不了就是实打实的损失。
- 企业误区:“员工没生病就不算损失”——大错特错!只要因公司没缴医保导致无法享受待遇,哪怕员工还没看病,公司也得赔。
四、给企业的3条救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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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必须“从入职第一天起缴全”
- 别学案例中的公司“分阶段缴”(先交养老、再交医疗)!社保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必须同步足额缴纳,基数按员工实际工资算。
- 操作贴士:每月发工资前,让HR核对新员工入职名单,确保社保系统次月自动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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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漏缴立刻“悄悄补上”
- 如果发现某员工漏缴社保,别等员工提!主动联系社保局补缴,并保留凭证。
- 为什么有效:员工自行补缴才会触发“追偿权”,公司补缴则一了百了,还能避免员工以“未缴社保”为由突然离职索要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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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时务必“当场算清账”
- 员工提出离职当天,HR要书面确认:
✓ 社保是否缴至离职当月
✓ 是否存在历史欠缴(如有,协商补缴方案并签协议) - 关键话术:“为避免后续纠纷,我们一次性结清所有社保问题,您看这样行吗?”——既合法又显诚意,员工通常愿意配合。
- 员工提出离职当天,HR要书面确认:
最后划重点:社保问题不是“员工不告就没事”,而是“员工一告就赢定”。企业省下的那点社保钱,可能十倍百倍赔出去,还搭上员工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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