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土地成功后别大意!抵押权未注销仍无法过户-巩义拍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拍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181民初426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12月12日,法院裁定受理河南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指定河大煤业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负责人为王某。2024年2月28日,法院宣告河南某公司破产。
2025年1月1日,该公司管理人在淘宝网拍卖两块土地使用权(巩某乙(2008)第01573号、巩某乙(2013)第01579号)。次日,巩义市永某有限公司分别以257万余元和8千余元的价格竞得。1月10日,双方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资产移交确认协议》,约定不动产权登记证移交永某公司,由其负责办理变更登记。永某公司付清款项后,河南某公司于3月18日开具了发票。
但巩某乙(2008)第01573号土地早在2014年就设定了抵押权(抵押权人为中国某有限公司巩义支行)。管理人随后申请法院协助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法院判决:河南某公司需在10日内协助永某公司办理两块土地的过户登记,但驳回了永某公司要求确认土地归其所有的请求(因未完成登记)。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法律风险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藏着三个致命陷阱,企业参与拍卖时务必当心:
陷阱一:付款≠拿到手
永某公司付了250多万却差点"钱地两空"!很多人以为拍到手、付完款就万事大吉,但法院明确说:没过户登记,土地就不是你的! 民法典白纸黑字规定,不动产必须登记才生效。就像买二手房,光签合同不办过户,房子还是原房东的。企业竞拍前一定要问清楚:土地有没有"隐形枷锁"?比如本案的抵押权,让买家多等半年才过户。
陷阱二:破产拍卖≠无风险
破产企业拍卖常被当成"捡漏"机会,但本案暴露大隐患:
- 管理人可能隐瞒权利瑕疵(如本案2014年的抵押权)
- 卖方可能推诿"正在处理"(河南某公司最初拒绝配合)
企业要像查二手房一样查清:
✓ 用"天眼查"查土地抵押状态
✓ 要求管理人提供《无权利负担承诺书》
✓ 在协议里白纸黑字写明:"若存在抵押,卖方XX天内必须注销"
陷阱三:协议写"买方负责"≠买方全责
本案协议约定"永某公司负责办理过户",但法院仍判卖方必须协助!因为民法典规定:诚信原则要求卖方配合注销抵押。很多企业签协议时觉得"负责"就是"全包",结果卡在过户环节。正确做法:
- 把"协助义务"拆解成具体动作(如"5个工作日内提供解押材料")
- 约定逾期赔偿标准(如"每拖延1天赔成交价0.1%")
- 保留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给企业的救命锦囊:
1️⃣ 拍卖前做"土地体检":花500元查不动产登记簿,比250万打水漂强百倍
2️⃣ 协议加"安全阀"条款:明确"若存在未披露抵押,买方有权退款并索赔"
3️⃣ 付款分两步走:留20%尾款到过户完成后再付
特别提醒:破产财产拍卖中,管理人常以"正在协调"拖延。记住本案关键点:法院可直接发协助执行通知强制解押!企业发现问题立即书面催告,留好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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