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及时偿还债务将导致质押股权被追索-黄石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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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鄂0204民初50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2年2月27日,黄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甲方)与湖北某纺织公司(乙方)签订《最高额质押反担保合同》,约定乙方以在黄石某担保公司(后更名为黄石某融资集团)1.2355%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最高金额500万元。双方办理了股权出质登记(登记证号:黄工商股质登记设字[2012]第050号)。
2011年10月10日,黄石某担保公司与黄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签订《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约定服务中心在500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2017年10月17日,黄石某融资集团起诉湖北某纺织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确认湖北某纺织公司欠黄石某融资集团代偿款等共计1506万余元。
2024年10月21日,黄石某融资集团向黄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送达《反担保人履行义务通知书》,要求其偿还代偿款。
2024年10月25日,黄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委托黄石某资产公司向黄石某融资集团代偿500万元,并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对湖北某纺织公司的债权及质押权转让给黄石某资产公司。
法院判决:
- 湖北某纺织公司需在10日内偿还黄石某资产公司代偿款500万元及利息(年利率3.1%,自2024年10月26日起算);
- 黄石某资产公司对湖北某纺织公司质押的黄石某融资集团股权拍卖款,在500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 驳回黄石某资产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按4倍LPR计算利息的要求)。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核心教训:签了反担保合同却不还钱?你的股权可能被直接“变现”还债!
这个案子看似复杂,其实就讲了一件事:企业用股权作质押担保后,如果自己欠的钱不还,担保方替你还钱后,有权直接“卖掉”你的股权抵债。 法院判决完全支持了债权人的诉求,只因湖北某纺织公司做错了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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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有担保人兜底,晚点还钱没关系”——大错特错!
湖北某纺织公司2017年就被法院确认欠债1500多万元,却拖到2024年仍不偿还。结果担保方黄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替其向融资集团支付500万元后,立刻把追偿权转给第三方(黄石某资产公司)。企业债务逾期越久,被追索的风险越高——担保方有权随时要求你“还钱或交股权”,法院还会强制拍卖你的质押股权! -
“质押的股权不值钱,随便押一个”——致命误区!
本案中企业用1.2355%的股权质押担保500万元债务。看似“小股权保大债务”,但法院认定质押有效。一旦债务触发,哪怕股权价值波动,你也必须按约定承担担保责任。更麻烦的是,质押登记后股权无法自由转让,企业融资或重组都会受阻。 -
“合同写了高利息就一定能拿到”——法院可能“砍掉一半”!
原告要求按4倍LPR(约13%)计算利息,但法院只支持3.1%。因为合同里没明确约定违约利息标准,法院只能按最低标准酌情调整。企业签订合同时若不写清“逾期如何算利息”,打官司时可能血亏!
给企业的3条保命建议:
✅ 债务到期前主动沟通:哪怕暂时没钱,也要和担保方协商分期方案。本案若企业早点协商,可能避免股权被强制处置。
✅ 质押财产要“量力而押”:别用核心资产(如公司股权)做高风险担保!如果必须质押,确保债务金额与财产价值匹配,并在合同中写明“处置条件”。
✅ 利息条款写进白纸黑字: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逾期利率=XX%”,否则法院大概率按最低标准(如3.1%)判,企业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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