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后如何正确通知债务人避免诉讼时效过期-十堰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案号:(2025)鄂0304民初157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7年5月11日,孙某庆(借款人)与郧县某银行(贷款人)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借款种类为农村承包经营户贷款,借款用途用于发展种植猕猴桃,借款金额为60000元,借款期限为36个月,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即月利率9‰。孙某庆在借款人处签名捺印。同日,郧县某银行向孙某庆在郧县(账号:8101**)转账放款60000元,借款凭证载明利率为10.8%,到期日为2020年5月11日,还款方式为协议还款,还款周期为每季度。郧县某银行白浪支行出具的案涉贷款的《贷款自动扣款收回本息回单》中载明的利率为4.75%,拖欠本金罚息利率为6.18%。借款到期后,孙某庆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截至2021年2月7日,孙某庆贷款本金余额为55016.07元,逾期利息为8731.66元。
2021年2月8日,郧县某银行出具《金融债权转让函》,将上述对孙某庆的债权转让给十堰某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债权转让函》所附的明细表中载明的利率为4.75%。双方于2021年2月9日联合在《楚天都市报》上公告了债权转让事宜。2022年9月20日,十堰某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与十堰某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债权转让给十堰某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十堰某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通过向孙某庆在银行预留的电话号码发送短信及彩信的方式送达了《债权转让暨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通知了孙某庆债权转让情况及借款已经到期,要求其收到通知书之日起立即向十堰某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偿还全部本息。因催收借款本息未果,十堰某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诉至法院主张权利并申请财产保全,预缴案件受理费964.9元、保全费871.92元。经审查,法院依法冻结了孙某庆的银行账户及微信支付账户,冻结限额为85191.99元。庭审中,十堰某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自认孙某庆在2021年2月20日偿还借款本金2064.75元。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孙某庆返还十堰某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2951.32元及利息(按年利率4.75%计算),并驳回了原告要求按10.8%利率计算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例虽然看起来是银行追讨贷款,但对所有企业都有重要警示:债权转让后如何正确通知债务人,直接关系到企业能否成功收回欠款。
关键风险点一:债权转让通知方式不当,可能导致丧失追偿权
本案中,郧县某银行第一次转让债权时,通过报纸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第二次转让时,新债权人通过短信方式通知。法院认为这两种方式都合法有效,因此诉讼时效中断,原告最终胜诉。
给企业的启示:
- 债权转让后,必须及时通知债务人,否则新债权人无权直接向债务人追偿
- 通知方式可以是报纸公告、短信、邮件、快递等多种形式,但必须确保"能证明通知已到达债务人"
- 建议:企业进行债权转让后,应优先使用债务人预留的联系方式(如手机短信、电子邮件)通知,并保留发送记录;对于重要债权,可同时采用多种通知方式
关键风险点二:诉讼时效中断不及时,钱可能要不回来
本案中,借款2020年5月到期,到2025年5月才起诉,表面看已超过3年诉讼时效。但因为2021年2月和2023年5月两次债权转让通知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请求。
给企业的启示:
- 诉讼时效不是"死"的,可以通过合法方式中断重置
- 债权转让通知是中断诉讼时效的有效方式
- 建议:企业应建立债权台账,对每笔债权的诉讼时效到期日进行监控;在时效到期前,务必采取合法方式中断时效(如发送催收通知、提起诉讼等)
关键风险点三:合同约定与实际执行不一致,可能影响利息主张
本案中,合同约定利率为10.8%,但银行实际执行的是4.75%,法院最终以实际执行的利率为准。这意味着,即使合同写了高利率,如果实际没按此执行,诉讼时也拿不到。
给企业的启示:
- 合同约定与实际履行必须保持一致
- 企业调整利率等合同条款时,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 建议:企业应规范合同管理,确保每项约定都有实际履行证据;如有变更,必须形成书面文件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
建立债权管理"三步走"机制:
- 第一步:每次债权转让后3日内,必须完成对债务人的通知
- 第二步:每6个月检查一次债权诉讼时效,确保在到期前采取中断措施
- 第三步:保留所有通知和催收证据,至少保存5年
-
通知债务人的"黄金法则":
- 优先使用债务人预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彩信(保留发送记录)
- 重要债权同时使用EMS快递(备注文件内容,保留签收记录)
- 金额较大的债权可考虑公证送达
-
合同执行"一致性"检查:
- 每季度核对合同约定与实际执行是否一致
- 发现不一致时,及时与对方签订补充协议
- 特别注意利率、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的实际执行情况
作为企业,债权管理不是"签完合同就完事",而是需要持续关注、及时行动的动态过程。一个小小的疏忽,可能导致数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债权无法收回。
如果您希望避免类似的法律风险,征和律师事务所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顾问服务。我们的服务具有极高的性价比,而且可以先试用满意后付款,让您无后顾之忧地管理企业法律风险。无论是债权转让通知、诉讼时效监控,还是合同履行风险防范,我们都能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帮您把法律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