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乘客可直接向承运人保险公司索赔-宜都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宜都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15)鄂宜都民初字第0069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14年8月14日10时47分许,原告张某某购票乘坐第三人宜昌交运集团某都客运公司所属的由驾驶员陈某某驾驶的鄂E×××××号东风牌大型普通客车沿陆城清江大道由南向北行至清江大道与古龙路交叉路口时,恰遇案外人李某某驾驶的鄂E×××××号东风牌重型自卸车从古龙路由东向西行经路口,鄂E×××××号客车右前部与鄂E×××××号货车车厢左侧尾部相撞,导致鄂E×××××号客车向右侧翻,造成驾驶员陈某某当场死亡、乘车人陈某某、张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2014年9月4日,宜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第三人宜昌交运集团某都客运公司驾驶员陈某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外人李某某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乘车人陈某某、张某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张某某即被送往宜都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76天,于2014年10月29日出院,共用去医疗费24212.86元,出院时,医疗机构诊断意见为左侧第6、8、9、10肋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伤,右肺感染,医疗机构建议出院后全休1月,院外继续治疗。2014年12月8日,宜都市明信法医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认为原告张某某伤残等级为X级。
同时查明,鄂E×××××号东风牌大型普通客车系第三人宜昌交运集团某都客运公司所有,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公路旅客运输业务,该车辆在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某都支公司处投保有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保险期间为2014年2月14日0时起至2015年2月13日24时止,主险为每人责任限额200000元,其中死亡伤残责任限额和医疗费用责任限额均为200000元,附加司乘人员责任保险每人限额为200000元。事故发生后,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某都支公司已向第三人宜昌交运集团某都客运公司预付理赔款50000元,第三人宜昌交运集团某都客运公司已为原告垫付33249.86元。
又查明,原告张某某系宜都市金某机电有限公司职工,宜都市金某机电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加工制造业,原告张某某月工资收入为3500元。原告张某某住院期间由案外人张某某护理。
另查明,《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二○一四年度)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906元/年,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为26008元/年。

法院判决结果: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某都支公司需在10日内赔偿张某某保险金48856.89元;第三人宜昌交运集团某都客运公司需支付张某某16750.14元;驳回张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企业风险防范指南

核心观点:乘客受伤后,能直接找客车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无需先和客车公司"扯皮"!
很多企业以为,只有和保险公司签合同的自己(承运人)才能索赔,乘客必须先起诉自己。但本案法院明确: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乘客作为事故受害人,有权直接告保险公司要赔偿。保险公司想用"乘客该先找客车公司"或"我们只负部分责任"当挡箭牌?法院不认!本案中客车公司只负70%事故责任,但保险公司仍要全额赔乘客损失。

对企业敲响的3个警钟及实操建议:

  1. "买了保险≠万事大吉"——保额不足=自掏腰包
    本案保险额度为每人20万元,表面看够高,但实际损失近10万元(医疗费、伤残赔偿等)。若乘客伤势更重(如重伤致残),20万保额可能不够赔,差额部分企业得自己扛!
    ✅ 企业这样做:

    • 别按"最低标准"买保险!客运企业要按路线风险(如山区高速 vs 市区短途)、车辆载客量重新算:比如单辆车保额建议≥50万元/人,别省这点保费。
    • 每年让专业机构评估风险:例如新增旅游包车业务?赶紧补高保额!
  2. "重大过失"是保险公司拒赔的"杀手锏",但企业能防住!
    保险公司辩称"司机疲劳驾驶属重大过失,我们不赔",但法院因证据不足没支持。企业若真出现司机无证上岗、车辆带病运营等,保险公司很可能拒赔!
    ✅ 企业这样做:

    • 管好司机:强制安装车载监控,每日检查司机是否超时驾驶(交通法规定连续开车≤4小时),留存培训记录。
    • 管好车辆:每次出车前做安全检查并签字留档(如刹车、轮胎),维修记录保存5年以上。
    • 签合同时盯紧"免责条款":要求保险公司用加粗大字写明哪些情况不赔(如"司机酒驾不赔"),并让业务员录像确认已告知你。
  3. "乘客直接告保险公司"会加速企业危机
    本案乘客绕过客车公司,直接起诉保险公司,企业反而被动:既要垫付医疗费,又面临乘客和保险公司的双重压力。若处理慢,可能被索赔额外损失(如误工费翻倍)。
    ✅ 企业这样做:

    • 事故24小时内启动应急小组:包括安全员、法务(或外聘律师),收集现场照片、行车记录仪视频,3天内给保险公司完整报告。
    • 主动垫付合理费用:比如垫付乘客医疗费时,要求签《垫付协议》注明"此款从保险理赔中扣除",避免被当"额外赔偿"。
    • 定期自查保险条款:重点看"赔偿范围"(是否含精神损失费?)和"报案时限"(有的要求48小时内报案,超时拒赔!)。

最后划重点:

保险是"安全垫",不是"免死金牌"!企业真想防风险,70%靠日常安全管理(司机培训+车辆维护),30%靠买对保险。每年花半天时间让律师梳理保险合同+安全制度,能省下百万赔偿金。记住:法院只认证据——出事时拿不出行车记录或培训记录?再贵的保险也救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