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验收单又拖延维权,企业可能白付百万设备款-巩义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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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181民初4789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的事实:
2021年1月14日,河南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与巩义市某甲(以下简称“某甲”)签订《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设备买卖合同》,约定某甲向某公司购买监测设备一套,总价14万元。合同明确:
- 某甲需先付80%预付款(11.2万元),设备到货后5日内付清尾款2.8万元;
- 某甲收货当日需签署《到货确认单》,未签则视为验收合格;
- 设备调试异常需经第三方鉴定才能退货。
合同签订后,某甲仅支付10万元(非约定的11.2万元),某公司于2021年3月将设备运至某甲厂区并安装调试。关键细节:- 初步调试时设备运行正常,但某甲正式生产后监测数据异常;
- 某甲始终未签署《到货确认单》,也未找第三方鉴定设备问题;
- 某公司多次调试未解决异常,设备至今未联网,某甲也未付4万元尾款;
- 2025年5月(时隔4年),某甲因环保问题停产,双方才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结果:
- 某甲需向某公司支付剩余货款4万元及违约金1400元;
- 驳回某甲要求解除合同、退款10万元的诉讼请求。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三大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是“设备不好用”,实则是企业自己掉进的坑。作为常年帮企业擦屁股的律师,我直接说重点:
风险一:“我没签验收单”不是免责金牌,反而成了付款铁证!
合同写得明明白白:“收货当日不签《到货确认单》,视为验收合格”。某甲收货后既不签字也不提外观问题,法院直接认定“你默认设备没问题”。
企业该怎么做:
- 收到货必须当天检查,有问题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微信、邮件都算);
- 拒绝“口头验收”!哪怕对方说“下次补签”,也要当场写“待调试后确认”。
风险二:“设备不好用”必须有证据,光嘴说等于没说!
某甲喊了4年“设备异常”,却拿不出第三方检测报告。合同白纸黑字写“需经鉴定才能退货”,法院凭什么信你?
企业该怎么做:
- 发现问题马上联系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环保局官网能查名单);
- 别等“拖到停产才维权”!法律规定质量异议期最长2年,某甲拖4年,法院直接不认。
风险三:“合同条款变更”靠嘴说没用,必须白纸黑字!
某甲辩称“销售员承诺先付10万,调试成功再付尾款”,但合同没改,法院只认书面约定。
企业该怎么做:
- 销售员任何口头承诺,必须让对方补签书面补充协议;
- 付款时别“自作聪明”乱改金额(某甲付10万而非11.2万),这反而坐实你违约。
血泪教训:企业总以为“设备没用好就能赖账”,但法院只看两点:合同怎么写?证据有没有? 某甲既没按合同验收,又没及时取证,400万环保罚款都交了,还倒贴4万货款,这冤种谁想当?
关键提醒:买卖合同不是“一签了之”!
设备类交易务必做到:
✅ 收货24小时内完成书面验收;
✅ 质量问题30天内启动第三方检测;
✅ 任何口头变更当天补协议。
否则就像本案某甲——设备放你厂里4年,既不算你所有,你还要倒贴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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