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缴工伤保险致员工受伤需全额赔偿-十堰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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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5)鄂03民终107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2月26日,柯某入职十堰某甲有限公司。2023年5月12日,柯某在工作时被玻璃砸伤右腕部,住院治疗17天,出院诊断为:"右腕部桡侧腕屈肌腱断裂,右腕部掌长肌腱断裂,右腕部皮肤损伤"。2024年6月16日,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柯某所受事故伤害为工伤。2024年7月31日,十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柯某为伤残十级,停工留薪期为5个月。某甲公司不服申请再次鉴定,但在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知的2024年10月18日鉴定当日,某甲公司无故未到场,被视为自动放弃鉴定申请。
柯某申请劳动仲裁后,仲裁裁决某甲公司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各项工伤待遇共计137777元。某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不支付上述款项。一审法院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判令某甲公司支付137777元。某甲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明确指出"企业未缴工伤保险导致员工工伤,必须全额赔偿"。
三、血泪教训:3个致命错误让企业多赔13万
这个案子暴露了中小企业最常犯的"侥幸心理":老板总以为"小事不会出大问题",结果一赔就是十几万!核心问题就一句话:没缴工伤保险=把风险全扛在自己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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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缴保险省小钱,出事赔钱哭断肠"
法院判决写得明明白白:只要没给员工交工伤保险,员工一旦认定为工伤,所有赔偿(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停工工资等)必须企业自掏腰包。某甲公司辩称"已做安全培训",但法院根本不认——工伤认定不看操作是否规范,只看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伤!每月省几百块保险费,换来13万赔偿,这笔账您算得清吗? -
"放弃鉴定机会,等于主动认输"
某甲公司不服伤残等级,申请了重新鉴定却不到场,直接被当"自动放弃"。这就像打官司不接法院传票——法院只能按对方说的判!很多老板觉得"反正员工伤得不重",结果连争取降低赔偿的机会都白白丢掉。 -
"员工操作失误≠企业免责"
企业最爱说"是他自己不按规程操作",但法院认定:除非能证明员工是故意自伤(比如明知会受伤还故意撞机器),否则企业都得赔!安全培训记录不是免死金牌,没缴保险才是致命伤。
给老板们的3条保命建议
✅ 第一,今天就去给全员交工伤保险!
别信"试用期不用交"的谣言,员工入职当天就要参保。每月每人几十元,换十几万保障,比买任何商业保险都划算。
✅ 第二,出事后"三要三不要":
- 要第一时间送医并保留记录(别自己垫钱私下了结!)
- 要配合工伤认定(收到通知7天内必须提交材料)
- 要盯紧鉴定时间(重新鉴定必须亲自到场)
- 不要说"是你自己操作问题"(激化矛盾还影响赔偿)
- 不要拖着不处理(每拖1天可能多赔1天工资)
- 不要相信"私了能省钱"(没书面协议后续还能告你)
✅ 第三,定期做"用工体检"
很多企业连员工签没签劳动合同都不知道,更别说保险是否全覆盖。建议每季度核对一次:
① 新员工30天内是否参保?
② 离职员工是否及时停保?
③ 特殊岗位(如高空、高温)是否额外投保?
最后说句大实话:
工伤赔偿不是"能不能赔"的问题,而是"必须赔多少"的问题。当法院判决书下来那天,企业唯一能做的只有——数钱。与其事后哭穷,不如事前花小钱买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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