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签不缴社保承诺书企业仍需全赔工伤损失-十堰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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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案号:(2025)鄂0304民初123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陈某某某原在十堰市郧阳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上班。2023年1月,该所人员与职能整体移交至十堰某甲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陈某某某到某甲公司上班后,从事环卫工工作,月工资1800元。2023年2月17日,陈某某某向某甲公司出具《承诺书》一份,承诺"某丙公司缴纳养老保险,由本人以灵活就业方式自行缴纳,凭借购买养老保险发票及单据到公司按照个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用总额的60%进行报销"。
2024年2月23日上午7:30,陈某某某在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城东转盘斑马线附近清扫路面积雪时不慎摔倒受伤。共住院治疗25天,支付医疗费9952.85元。陈某某某住院期间某甲公司未安排人员负责护理。2024年7月24日,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陈某某某工伤。2024年10月22日,鉴定为伤残九级。
2024年11月6日,陈某某某因工伤待遇争议申请仲裁。2025年3月14日,十堰市郧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某甲公司支付陈某某某工伤保险待遇130399.05元及养老保险费9120元。某甲公司对仲裁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最终判决:十堰某甲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支付陈某某某工伤保险待遇130399.05元(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及养老保险费9120元,并驳回某甲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员工签了不缴社保的承诺书,企业照样要"全赔"!
很多企业老板可能觉得:"员工自己写了承诺书,同意不交社保,出了事不该我全担吧?"这个案例给出了明确答案:即使员工签字同意不缴社保,企业仍需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
为什么企业会输得这么"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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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是法定义务,不能"说免就免"
法院明确指出: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企业的"硬性规定",就像开车必须系安全带一样,不能因为员工说"我不需要"就免除责任。即使员工签了《承诺书》,这种私下约定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
"灵活就业"不等于企业免责
某甲公司认为"员工自己以灵活就业方式交社保,我们报销60%"是一种变通办法。但法院认为:这本质上仍是企业逃避法定义务,员工自行缴纳灵活就业社保不能替代企业应缴的职工社保。 -
工伤赔偿没有"打折"空间
企业想按60%比例赔偿(即只赔一部分),法院直接驳回。法律规定:企业没缴工伤保险,员工发生工伤后,所有赔偿必须由企业"全额买单",一分都不能少!本案中企业不仅要赔13万多的工伤待遇,还得补9120元的养老保险费。
企业该怎么做才能避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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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让员工签"不缴社保承诺书"
这种纸就是"废纸"!不仅不能免责,反而会成为企业明知故犯的证据。十堰这家企业就因为这份承诺书,在法庭上被"实锤"了故意不缴社保。 -
新员工入职必须第一时间缴社保
特别是像环卫工、快递员等高风险岗位,千万别心存侥幸。本案中员工移交后仅1个月就出工伤,如果及时参保,所有赔偿本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企业几乎不用掏钱。 -
别信"行业惯例"
某甲公司辩称"环卫行业都这么操作",但法院根本不认这个理。法律面前没有"行业特殊",只要用工就必缴社保,这是铁律! -
及时补缴比事后赔偿划算百倍
算笔账:按月工资1800元计算,企业每月工伤保险费约10-20元,全年不到200元;但一旦出工伤,九级伤残就要赔13万多!补缴社保的成本还不到赔偿款的0.2%,哪头轻哪头重一目了然。
记住:员工的"自愿"不是挡箭牌,法律的底线不能碰! 企业想省钱可以理解,但千万别在社保上"抠门"——今天省下的几百块保费,可能明天就要赔出十几万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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