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回复对账单可能被视为默认欠款-咸宁定作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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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定作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202民初584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期间,淮安某公司向咸宁某公司定做模具。双方于2024年4月23日签订了一份模具设计制造合同,合同约定总价款为90000元。合同签订后,淮安某公司又向咸宁某公司增加定制了其他模具,咸宁某公司均依约提供了所有模具。2024年10月5日,咸宁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镇某通过微信向淮安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发送了一份模具清单,清单载明了定制的模具名称、型号、数量、价款、已收款及欠付款,要求进行账目核对,及时提出问题,并说明不回复则默认清单无问题。张某未回复。镇某又拨打微信电话,但张某拒绝接听。咸宁某公司自认发送清单后,淮安某公司又支付了5000元。清单载明应付总金额为142700元,已付53600元,下欠89100元。因淮安某公司一直未支付余款,咸宁某公司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淮安某公司需向咸宁某公司支付89100元欠款,但驳回了咸宁某公司要求支付逾期付款损失的请求(因合同未明确约定付款时间和利息)。
三、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教训很简单:企业收到对账信息后,如果不及时核对和回复,可能被法院视为“默认认可”账目内容,进而要承担欠款责任。
- 为什么淮安某公司“吃哑巴亏”?
咸宁某公司通过微信发清单时,明确说了“不回复就默认没问题”,张某不仅没回复,还拒接电话。法院认为,这等于淮安某公司自己放弃核对权利,所以直接采信了清单数据。现实中,很多老板觉得“不回复就是拖一拖”,但法律上,这可能变成“签字画押”的证据! - 企业如何避免这种风险?
- 建立“3天响应”规则:收到客户或供应商的对账单、清单等,务必在3个工作日内核对。有问题立刻书面回复(邮件、微信等),并保留记录;没问题也要简单确认一句“无异议”。别小看这一步,它能救命!
- 指定专人管账目:别让财务、业务或老板互相推诿。固定1-2人负责所有对账事务,确保不漏消息。比如,微信收到清单,当天就转给财务核对,避免像张某那样“装没看见”。
- 合同写清关键细节:签合同时,一定要约定清楚“付款时间”和“对账流程”。例如:“收到对账单后5日内需书面确认,否则视为无异议”。本案中,咸宁某公司就靠这条赢了,而淮安某公司因合同没写清付款时间,反而躲过了利息损失——但欠款本金照样得赔!
- 电子沟通也要当证据留:微信、邮件别随手删!本案中,咸宁某公司靠微信记录打赢了官司。建议企业定期备份重要聊天记录,关键文件用带时间戳的方式发送(比如企业微信或邮件)。
记住:生意场上,沉默不是金,是坑!一次“懒得回复”,可能让你多掏几十万。定期检查内部流程,把对账当成和发工资一样重要的事,才能守住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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