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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少投保座位数将大幅减少保险理赔金额-谷城保险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谷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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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保险纠纷
案号:(2021)鄂0625民初323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27日15时45分,杨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与杨某所驾驶的大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客车侧翻,致驾驶人杨某及29名乘客受伤。事故认定杨某负主要责任,杨某负次要责任,29名乘客无责。

杨某有合法驾驶资格,其驾驶的客车核载30人,事故发生时具备上路行驶条件。

谷城某交客运有限公司系该客车所有人,具有合法道路运营资质。该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在永安某保襄阳中心支公司为该客车购买了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但只投保了11个座位,每座限额4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440万元。保险合同特别约定"每次事故每座绝对免赔额1000元或实际损失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事故发生后,22名乘客向谷城某交客运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该公司对这些乘客的损失进行了赔付,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338000元。其中,张某等5名乘客的70%损失已从事故主要责任方获得赔偿。

谷城某交客运有限公司向永安某保襄阳中心支公司申请理赔,但双方对理赔金额产生争议,故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永安某保襄阳中心支公司赔偿谷城某交客运有限公司246804.05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相比原告主张的338000元,实际获赔金额减少了约9万元,企业因投保不足损失惨重。

为什么企业只拿到73%的理赔款?关键教训请牢记!

很多企业老板以为"车核载30人,但平时坐不满,少投几个座位能省点保费",这个想法在这起案件中让企业付出了惨痛代价!谷城某交客运有限公司的客车核载30人,实际载客29人,却只投保了11个座位的责任险。事故发生后,29名乘客受伤,保险公司只按投保的11个座位进行理赔,而且还是选取损失较大的11人来计算,最终导致企业只能获得部分赔偿。

三大致命误区,企业必须警惕:

  1. "少投座位省保费"是最大陷阱
    很多企业为省小钱吃大亏!本案中,如果企业按30座足额投保,理赔金额将大幅提高。保险公司明确表示:只对投保座位负责,没投保的座位出事自己买单。就像给30人的餐厅只买11把椅子,来30人吃饭,19人只能站着——保险也一样,没投保的座位受伤,保险公司一毛不赔!

  2. 特别约定条款暗藏"吸金大法"
    合同中"每座免赔1000元或损失10%"的条款看似不起眼,但在本案中让企业又损失了2万多。11名乘客每人损失10%,加起来就是一笔巨款!企业签合同时往往只看大数,忽略这些"小字条款",结果理赔时傻眼。

  3. 精神抚慰金永远别想从保险公司拿
    本案中企业给张某等乘客支付了精神抚慰金,但法院明确说:承运人责任险不赔精神损失!企业只能自己承担这部分费用。很多企业不知道,保险合同中明确写着精神抚慰金不在赔偿范围内,却在调解时轻易答应赔付,最后只能自掏腰包。

给企业的救命建议:

投保数量必须匹配最大风险
客车按核载人数投保座位险,别信"平时坐不满"的侥幸心理。一次事故可能坐满全车人,没投保的座位出事,损失全由企业承担!

签合同前必须"三查"
一查免赔条款(1000元还是10%更亏?);二查免责范围(精神抚慰金赔不赔?);三查特别约定(有没有隐藏限制)。最好让专业律师把关,花小钱省大钱。

事故处理要"留证据、算清楚"
每一笔赔偿都要保留凭证,明确区分哪些已从第三方获赔(本案中70%已从主责方获赔,只能再向保险公司要30%)。别像本案企业一样,糊里糊涂多赔钱。

记住:保险不是"有就行",而是"配得对才有效"!省下的那点保费,可能连一次事故的零头都不够赔。企业老板们,别让"小聪明"变成"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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