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单方解除合同须有事实依据,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老河口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老河口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682民初164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2年5月18日,老河口市某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公司)、虾从公司、老河口市某镇小陈营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书(合同书)》一份,合同约定:某甲公司将小陈营村已开发成型的稻虾池面积700.7亩(含未开挖的土地243.5亩)转租给虾从公司,租赁期限为6年,从2022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租赁单价为人民币600元/亩/年。

2022年9月27日,某甲公司与襄阳某甲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小陈营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书(合同书)》,某甲公司将上述700.7亩土地中的451亩土地转租给某乙公司。该土地租赁协议书除押金为20000元外,其他合同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等均与2022年5月18日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书内容相同。某乙公司通过其法定代表人杜某霞中国建设银行账户于2022年7月14日向某甲公司银行账户转款220000元,2022年9月28日转款两笔100000元、70000元,合计390000元,另支付押金20000元。

2023年4月25日,某甲公司向某乙公司送达了《解除土地租赁协议书通知函》,称某乙公司未足额交纳租金,根据协议书约定和法律规定,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书》。

法院经审理查明,某乙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14日向某甲公司转账支付租金220000元,2022年9月28日支付租金170000元,某甲公司接收了这些款项且未提出异议。自起租日2022年6月1日至合同解除日2023年4月25日,某乙公司应支付租金为243910.73元,实际已支付租金390000元,不存在拖欠租金的情形。

法院判决结果:确认《土地租赁协议书》于2023年4月25日解除;某甲公司需返还某乙公司押金20000元;支付违约金67650元;返还多付租金99400元及相应利息。某甲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例的核心观点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你以为对方欠你钱,结果人家早就多付了,你却还理直气壮地"解雇"人家,最后反被法院判你赔钱!

想象一下,你租了别人的房子,明明提前把半年房租都交齐了,房东却突然说你没交够钱,要赶你走。等你拿出转账记录,房东才发现自己搞错了,但已经发了解除合同的通知。这时房东不仅要把多收的钱退给你,还得额外赔你一笔违约金。这就是本案中某甲公司的真实处境。

为什么会这样?关键就在于:

  1. 转账记录就是铁证
    某乙公司有银行转账记录证明已支付39万元,某甲公司收了钱也没说啥。法院一看:钱都收了,现在又说不够?这说不通啊!所以,企业收付款一定要保留好凭证,口头说"收到了"不如转账记录可靠。

  2. 解约通知不能"想发就发"
    合同里写明了"逾期60天才能解除合同",某乙公司实际没有逾期,某甲公司却急着发解约通知。就像公司不能随便说"你工作不好"就把员工开了,必须有真凭实据。企业发解约通知前,务必确认对方是否真的构成根本违约。

  3. "我以为"不等于"事实是"
    某甲公司以为22万元是另一家公司的租金,但拿不出证据。法院说了:你收了钱又不提异议,就默认是本案租金。做生意最忌讳"我以为"——你以为对方欠钱,就得有账本、有合同、有沟通记录来证明,否则就是自找麻烦。

  4. 证人也得"清白"
    某甲公司找了个和双方都有关系的人作证,法院直接不认:"你和这事有利害关系,说话不算数"。就像让公司员工证明老板没发工资,可信度自然打折扣。关键证人必须与案件无利益牵连。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这个案例最值得企业警醒的是:法律不保护"马大哈"。某甲公司只要当初认真核对一次账目,就能避免6万多元违约金+10万元多收租金的损失。在当今法治环境下,合同管理不是"可有可无",而是企业生存的"安全带"——系好了,经营再颠簸也能平稳前行;没系好,一个小失误就可能让你翻车。

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为企业提供"看得见效果"的法律顾问服务。我们的合同审查服务以极高的性价比著称,企业可以先试用我们的基础服务,满意后再付款,真正实现"风险防控零成本起步"。让专业律师提前把关,比事后花十倍代价补救更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