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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建公司验收未确认授权,企业仍需付款 -武汉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武汉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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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企业老板或管理者,您是否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把项目交给代建公司或第三方管理,结果对方擅自确认验收,导致您莫名其妙要付钱?最近武汉就有家企业吃了这个亏。今天,我们用一个真实案例,帮您看懂其中的风险,教您如何避免“背锅”。文章全程大白话,不用懂法律也能轻松看懂!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192民初1024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武汉某广告有限公司作为乙方,与作为甲方的武汉某谷有限公司就物料制作承揽事宜签订一份《光谷某项目展厅装修及G4#楼体广告制作安装合同》。其中约定:制作内容、数量、材料工艺要求,详见附件《光谷某展厅装修及G4#楼楼体广告制作安装报价清单》。若遇市场和客户变化,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同等价值前提下不同物料的置换,具体物料种类、数量等以双方协商一致为主。根据甲方的要求时间,将物料送达安装至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视为交付完成。本合同总价款为67904.32元,其中不含税价款67232.00元,增值税税率1%,增值税税金672.32元。该价款已包含制作费、人工费、材料费、运输、税金、利润等全部费用,不因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除该费用之外,甲方无须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制作完成并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9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甲方逾期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按本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的,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调查费、诉讼费、仲裁费、停工停业损失、向第三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等等。上述合同有武汉某谷有限公司盖章及工作人员高某签字。

2024年12月2日,按照案外人杨某的指示,武汉某广告有限公司方开具了金额为67904.32元的增值税专用电子发票,并通过微信将该发票发送给武汉某谷有限公司方对接人员杜某(微信昵称“月亮镜子”)。此后,武汉某广告有限公司与杜某对接联系结算事宜,并按照杜某要求通过顺丰快递寄送了验收请款报告(含成果验收单、请款报告、验收照片)。2024年12月16日,杜某微信回复确认收到上述资料文件。

一审再查明,武汉某广告有限公司因本案诉讼与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签订有《委托代理合同》,向该律师事务所支付了代理费8000元。

一审诉讼中,武汉某广告有限公司方陈述,“杨某让我们和杜某联系的。当时合同是和高某签订的,原武汉某谷有限公司第一次对接的时候,高某就把杨某带着,说明后续执行的事情都和杨某对接。经杨某与我司沟通,要求结算与杜某沟通”。

一审诉讼中,武汉某谷有限公司陈述,某房地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是其项目代建方,杨某和杜某均是某公司人员。

判决结果很简单:法院判武汉某谷有限公司必须向武汉某广告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款67904.32元、逾期付款违约金(从2025年3月2日起,每天按未付款的千分之一计算,直到付清为止),还要额外赔8000元律师费。武汉某谷有限公司不服上诉,但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说白了,就是企业因为没管好“代建公司”,白白多花了近2万元违约金和律师费。

三、核心观点:企业委托第三方,授权不明=自己埋雷!
这个案子的核心教训就一句话:您把项目交给代建公司或第三方管理,但没说清楚“谁有权签字验收”,法院就默认第三方的行为代表您自己!

结尾小贴士:企业法律风险往往藏在细节里。与其事后花大钱打官司,不如提前用专业服务堵漏洞!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帮您审合同、管流程、防风险。性价比极高,支持先试用满意后付款——先体验服务效果,再决定是否长期合作,让您零压力守住企业安全线。

(注:本文案例基于真实判决改编,公司及人名已做匿名处理,仅作普法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