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签还款协议后不付钱将败诉 - 汉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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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105民初1616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6年8月31日,张某与武汉某公司签订《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约定张某将其位于汉阳区某某社区X楼XXX号商铺委托武汉某公司经营管理,委托经营期限5年(自2017年10月31日起至2022年10月30日止),5年总租金167,951元。武汉某公司已支付部分租金,但欠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租金55,984元未支付。2022年11月8日,双方签订《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解除协议书》,约定武汉某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前支付该欠款。履行期限届满后,武汉某公司未支付,张某多次催款无果后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武汉某公司需向张某支付欠款55,984元,并按年利率3%支付自2025年8月1日起的利息,直至实际付清为止。
三、核心观点:签了还款协议就别想赖账,否则企业将吃大亏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常见的“大意陷阱”:签了还款协议后以为万事大吉,结果因不履行直接败诉。
张某体谅武汉某公司经营困难,两次给机会——先同意延期付款,又专门签了解除协议把还款日延到2025年7月。可到了新期限,公司仍不付钱,还拒不到庭应诉。法院一看:协议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公司连基本诚信都没有,败诉毫无悬念!
对企业最该警惕的风险点:
- “临时周转”变“法律炸弹”:企业常因短期资金紧张,随口承诺“下月付”“年底结”,却没评估真实还款能力。一旦签了书面协议(哪怕只有几行字),法律就视为正式承诺,到期不履行就是铁定违约。
- “拖字诀”害死人:武汉某公司以为拖着不回应就能糊弄过去,结果法院直接按原告说的判(因公司拒不到庭,等于自动认输)。实践中,80%的类似纠纷败诉方都栽在“躲官司”上——你不应诉,证据都不用质证,法官只能按对方说的判。
- 小钱滚成大窟窿:55,984元欠款,拖3年后不仅要全付,还得加付利息+诉讼费。按年利率3%算,拖1年就多1,600多元,拖5年几乎翻倍!更别说败诉记录会影响企业征信,以后贷款、投标都可能被卡。
企业自救指南:
- 签协议前先摸口袋:别说“肯定能还”,要算清楚现金流。真困难就坦白协商分期(比如“每月付5千”),别盲目承诺大额整付。
- 到期前主动沟通:如果付不出,提前1个月联系对方说明情况,再签补充协议。本案中,公司若在2025年6月主动协商,可能避免利息损失。
- 收到传票必须应诉:哪怕付不出钱,也要出庭说明困难。法院可调解分期,甚至减免部分利息;拒不到庭?等着全额赔偿吧!
法律不是“吓唬人的摆设”,而是生意的“安全护栏”。一次违约可能省下眼前钱,但败诉记录会让客户不敢合作、银行收紧贷款——诚信经营才是最低成本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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