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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知情权缺失不必然导致合同解除-武昌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武汉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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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1民终1814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1年5月10日,武汉某甲有限公司(甲方)与刘某(乙方)签订《<共饮一江水>联合出品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刘某出资60万元,获得网络剧《共饮一江水》6%的净收益权;武汉某甲有限公司需在平台付款后10个工作日内分配收益,并共享财务数据和播放协议等信息。刘某于2021年5月分四次付清60万元。2022年4月26日,该剧在腾讯视频独播上线。腾讯视频向武汉某甲有限公司结算总收益152,866.91元,该公司据此向刘某两次支付分红款共计3,899.81元(第一次于2022年11月18日,第二次于2023年6月2日)。2023年9月5日,刘某发函要求武汉某甲有限公司提供详细财务凭证、宣发合同及平台协议等材料,但该公司仅提供了简化的结算账单(显示收益、税金和支出数据),未附具体支出凭证(如宣发合同、税费票据)。刘某认为该公司隐瞒财务信息、延迟分红,导致其无法核实收益真实性,遂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59万余元。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武昌区人民法院驳回刘某全部诉讼请求;二审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刘某的上诉被驳回。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核心观点:企业未完全履行财务披露义务,若已支付投资者应得收益,一般不构成根本违约,合同不能因此解除。
这个案子看似是“公司藏钱不给”,实则揭示了企业合作中的关键风险点:财务透明≠必须事无巨细公开,但核心义务必须守住。法院认为,武汉某甲有限公司虽未提供宣发合同等详细凭证(属于履约瑕疵),但已按时支付刘某应得的分红款(占总收益6%),履行了合同“主义务”。而投资本身有风险——该剧总收益仅15万余元,刘某60万投资注定亏损,这属于商业风险,不能怪公司“没赚到钱”。简单说:公司没截留你的钱,只是账本没写清楚,这不算“致命伤”,合同不能说撕就撕

对企业的重要警示:3个动作防大患

  1. 合同里“财务怎么晒”要写透
    案例中协议只模糊说“共享财务数据”,没明确哪些材料必须提供(比如宣发合同要不要给?税收票据怎么查?)。结果公司只交了简单账单,就被告上法庭。企业该做:在合作合同中直接列清单!例如:“每月5日前提供平台结算单、宣发支出明细表及对应发票复印件”,避免模糊表述。万一出纠纷,法院会看“你承诺做到哪一步”,清单越细越安全。

  2. 分红“拖几天”可能变炸弹
    协议要求“平台付款后10个工作日内分红”,但公司2022年4月上线,拖到11月才付第一次款(超7个月)。虽然法院因“已实际付款”没认定违约,但若拖更久或拒付,就可能构成根本违约!企业该做:设自动提醒!用企业微信/钉钉设置分红倒计时,超期立即书面说明原因(如“平台结算延迟,附平台邮件为证”)。别小看这一步——留痕=自保,口头解释等于没解释。

  3. 别把“投资风险”当“公司过错”
    刘某真正诉求是“60万投进去只回3千,亏惨了”,想用“没给账本”当借口解约索赔。但法院一针见血:投资亏钱是市场风险,不是公司责任。企业常栽跟头在:投资人一亏损就闹,公司慌神乱承诺(比如“下部剧多分你点”),反而留下新把柄。企业该做:合作前书面告知风险!在合同附件加《投资风险提示书》,写明“项目可能亏损,收益以平台实际结算为准”,双方签字确认。真出事时,这纸提示就是“护身符”。

总结:企业管好“钱”和“账”只是基础,更要管好“合同怎么写”和“风险怎么聊”。财务披露不必事无巨细,但关键数据(收益金额、分红时间)必须准时给;投资亏损别背锅,白纸黑字划清风险界限。否则,小疏漏可能被放大成解约导火索,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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