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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交给承包人后企业仍需还债?警惕内部承包风险-襄阳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襄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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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2025)鄂06民终378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3年11月22日,襄阳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甲方)与聂某(乙方)签订《襄阳琪骏传祺销售部承包协议》,约定乙方承包甲方广汽传祺品牌销售部,承包期限为2023年11月22日起至2026年11月22日止。2024年9月21日,襄阳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甲方)与聂某(乙方)签订《襄阳琪骏售后业务承包协议》,约定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广汽传祺品牌售后部,承包期限为2024年2月1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2024年5月11日,聂某以襄阳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运转不过来为由,向在襄阳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广汽传祺品牌4s店工作的员工武某借款20000元。同日,武某向襄阳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转账20000元,襄阳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武某出具《收据》一张,收款事由载明:借款,加盖了襄阳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收款专用章。2024年6月25日,武某向襄阳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交《付款申请书》,申请付款金额为20000元,制单武某,会计主管周琴。2024年9月30日,襄阳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武某转账10000元。同日,聂某在上述《付款申请书》签字并在付款原因处写明:还款,欠款贰万,先付壹万。2024年10月16日,武某向聂某微信发送“老板,合格证都赎了,把我这万还有垫的上牌费解决一下”,聂某回复“这个钱都是在马上解决中,合着结完之后马上来结工资,还有对外的一个欠款,就是已经到了执法局去统计工资去了”,武某回复“好,大概啥时候能有结果”,聂某回复“现在还在出方案,那今儿过去,过去统计的”。一审另查明,2024年1月23日,襄阳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原责任人)与聂某(新责任人)签署《公章使用责任转让证明》,约定原责任人经襄阳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正式授权,将公章使用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转让给新责任人,由公章使用产生的借款,担保,贷款等违规违法责任,由新责任人全部承担;同日,聂某在《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尾页处签字并按手印。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襄阳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要还给武某1万元借款。一审和二审都支持了这个结果,公司上诉也被驳回了。

三、核心观点:内部承包≠甩锅,公章管理不善企业必吃亏
这个案子最扎心的地方是:公司以为把公章和业务包给聂某,就能当“甩手掌柜”,结果员工武某借出去的钱,还得公司来还!为什么?关键就两点:

  1. 员工不知道“内部戏”:武某是公司员工,看到钱转进公司账户、收据盖着公司章,自然以为是给公司借钱。公司没告诉员工“公章已转包给聂某”,武某就是“无辜路人”,法律保护这种不知情的人。
  2. 公章是“金字招牌”:只要收据盖了公司章(哪怕只是收款专用章),又用了公司账户收款,法律就默认这是公司行为。公司和聂某的私下协议(比如《公章使用责任转让证明》),对外根本不管用!

企业该咋避坑?

别等出事才后悔!
很多企业觉得“内部承包省心又省钱”,却忽略公章管理漏洞。一旦员工或客户因信任公司章而受损,企业轻则赔钱,重则伤口碑。这个案子就是活生生的教训:公章交出去容易,债务甩不掉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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