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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垫付款可在赔偿总额中抵扣-孝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孝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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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921民初454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孝昌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5年1月27日13时36分许,彭某驾驶XXX号北京现代牌小型普通客车沿孝昌县花园镇孟某由西往东行驶,当车行驶至孟某与融合大道交汇处时,将行人刘某撞倒,造成刘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彭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无责任。刘某受伤后,被送往孝昌县某医院住院治疗31天及门诊治疗,花费住院医疗及门诊费共计16778.74元。期间某公司给付费用18000元。受刘某委托,2025年9月25日,孝昌信威法医司法鉴定所对其伤情作出鉴定,意见为:1.被鉴定人刘某右股骨转子间骨折,保守治疗,留有右髋关节活动功能丧失56%,其损伤构成九级伤残;2.股骨转子骨折部分愈合欠佳,其必然发生的后续项目:给予促进骨生长治疗等;或以二甲以上医院治疗方案及费用为准;3.建议误工期270日,护理期限180日,营养期90日。刘某为此支付鉴定费2200元。

另查明,彭某驾驶的XXX号车在中国某公司孝感市分公司投保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及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300万元),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法院最终核定刘某损失共计107021.74元,判决中国某公司孝感市分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86821.74元(已扣减先期垫付的18000元),彭某个人赔偿2200元(鉴定费),驳回刘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如何防范交通事故法律风险

这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暴露出企业经营中容易被忽视的"隐形炸弹"。作为常年处理企业法律事务的律师,我用大白话告诉您:垫付的钱能抵扣赔偿,但鉴定费可能要企业自己掏腰包! 以下是企业必须警惕的风险点:

1. "先垫钱"不是吃亏,而是省钱妙招
案例中保险公司提前垫付18000元,法院直接从总赔偿款中扣除了这笔钱。很多企业怕"垫钱=认错",结果拖到诉讼阶段反而赔更多。正确做法是:

2. 鉴定费是"坑",保险公司通常不买单
刘某花的2200元鉴定费,法院判给肇事司机个人承担。这是因为:

3. 别对"单方鉴定"装看不见
刘某自己找机构做的伤残鉴定,保险公司虽然口头反对,但没在法定期限内申请重新鉴定,结果法院直接采信了。企业常见错误:

4. 赔偿计算要"看人下菜碟"
95岁的刘某要"误工费",法院直接驳回——年龄太大根本不可能工作。但很多企业不懂这点:

给企业的3条保命建议
保险额度要"超标":至少买300万第三者责任险(本案刚好300万,但重大事故可能不够)
出事第一时间做3件事:报警取证→垫付医疗费→联系法律顾问
给司机上"紧箍咒":签订《安全驾驶协议》,明确酒驾等情形下员工要承担鉴定费等个人费用

(小贴士:我们接触过太多企业,事故后花5万请律师救急,不如每年花1万请顾问防患未然。就像给车辆买保险,您会等到出事后才投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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