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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中承租人实际占用即需支付租金-孝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孝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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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902民初262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1年12月1日,孝感某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武汉某乙电梯有限公司签订《佳兆业空港科技城产业园厂房租赁合同》,约定:

原告主张被告一直占用厂房,要求支付欠租396003.30元、物业费50367.24元、水电费1010.20元及违约金91974.96元。被告辩称:厂房未实际交付(园区施工中不具备使用条件),且2021-2022年租金已过诉讼时效。

法院查明:

  1. 厂房已竣工验收并办理产权证,符合合同约定的毛坯交付标准;
  2. 原告移交了房屋钥匙,被告实际产生电费(1010.20元)并在厂房内经营;
  3. 2025年4月8日,原告发出《厂房退租通知书》催缴欠款;
  4. 被告于2025年4月14日腾退厂房。

判决结果

  1. 被告支付欠租396003.30元、物业费50367.24元、水电费1010.20元及占用损失6727.80元;
  2. 违约金按欠租金额,以LPR利率1.5倍计算(不超过9万余元);
  3.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因被告已腾退,无需再判令腾退)。

三、核心风险提示:企业必须注意的3个关键点

1. "没实际使用"不等于"不用付租金"

本案中,被告辩称"厂房施工中无法使用,仅产生1000余元电费,不属于实际占用"。但法院认为:只要房屋符合交付条件(如已验收、有产权证),且承租人实际控制房屋(如持有钥匙、产生水电费),即视为完成交付。即使电费很少、使用时间短,仍需支付租金。

企业防范建议

2. 催款不及时,三年后可能"钱打水漂"

被告主张"2021-2022年租金已过3年诉讼时效",但法院认定:2025年4月8日原告发出《退租通知书》构成时效中断,重新计算3年。若原告从未催收,2022年的欠款可能因超期而无法追回。

企业防范建议

3. 违约金≠随便要,过高可能被"腰斩"

原告原主张违约金9万余元(按合同标的20%计算),但法院认为"明显高于实际损失",最终调整为按LPR利率1.5倍计算(远低于原金额)。这是因为民法典规定: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法院可酌减。

企业防范建议

总结:房屋租赁不是"签完合同就完事"!从交付、催款到解约,每个环节都要留痕。尤其当承租人称"房子不能用"时,别信口头承诺——要么签补充协议暂停计租,要么固定证据证明已交付,否则可能面临"房没用却要付租"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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