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认缴制下未实缴出资股东可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承担公司债务-荆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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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案号:(2025)鄂08民终155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张某甲与荆门某有限责任公司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19日作出判决,荆门某有限责任公司应向张某甲支付工资42914元。该判决生效后,张某甲申请执行,法院经调查发现荆门某有限责任公司已歇业,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于2022年10月31日裁定终结执行。
后张某甲申请追加未实缴出资的股东陈某、吴某、黄某、周某、张某乙为被执行人。一审法院于2024年12月17日裁定追加这五位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他们在各自认缴出资范围内(陈某200万元、吴某100万元、黄某100万元、周某500万元、张某乙100万元)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周某和黄某不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声称公司还有机械设备和应收账款等财产可供执行。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和二审法院均驳回周某和黄某的诉讼请求,维持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裁定。法院认定荆门某有限责任公司经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已具备破产原因但未申请破产,股东出资期限加速到期,未实缴出资的股东应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
1. 别被"认缴制"蒙蔽了双眼
很多人以为注册资本认缴制就是"空手套白狼",可以随便写个几百万、几千万的注册资本,等到2040年甚至更晚才需要实际出资。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当公司还不起债时,法院可能让你"提前买单"!
2. 什么情况下股东要"提前买单"?
法院不是随便就让股东提前出资的,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 公司确实没钱还债(法院执行后确认"无财产可供执行")
- 公司已经"病入膏肓"(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 公司不肯"安乐死"(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
3. 你以为的"财产"可能不算数
周某在法庭上说公司还有价值150万元的设备和27万多元的应收账款,但法院为什么不认可?
- 设备照片:只拍了几张照片,无法证明设备真的归公司所有(可能是租的、抵押的或别人共有的),也不知道能卖多少钱
- 应收账款表格:自己公司做的清单,没有合同、结算单等证据支持,就像自己写个"别人欠我钱"的纸条,法院当然不信
法院已经通过正规执行程序确认公司"无财产",你拿不出过硬证据,光说"有财产"是没用的!
4. 给企业家的3个救命锦囊
(1)注册资本要"量力而行"
不要为了"面子"随意认缴高额注册资本。建议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注册资本,50万能干的事,别写500万。记住:认缴不是不缴,是"晚点缴",公司出问题时可能让你"提前缴"!
(2)实缴出资要及时到位
公司成立后,应尽快将认缴的出资实际转入公司账户。实缴的出资才是公司真正的"救命钱",也能在债务危机时保护股东自己。建议每年按比例实缴,别等到出问题才着急。
(3)公司"病重"要早做打算
当公司连续几个月发不出工资、交不起房租时,就要警惕了:
- 如果确实无力偿还债务,应及时启动破产程序
- 不要抱着"再撑撑"的心态,拖得越久股东个人风险越大
- 保留好公司所有财务凭证,真有财产时才能证明
5. 真实案例警示
本案中,荆门某有限责任公司不仅欠张某甲工资,还同时拖欠:
- 员工工资(多个法院判决确认)
- 房租345万余元
- 货款11万余元
公司所有股东认缴1000万元,但实缴均为0元。当公司"病入膏肓"时,5位股东合计要准备1000万元"救命钱",否则个人银行卡、房产都可能被法院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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