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未明确约定的项目企业无法主张工程款 - 咸宁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202民初580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1年9月5日,咸宁某有限公司与韩某签订《家装合同》,约定由咸宁某有限公司对韩某房屋进行室内装修,装修图纸包含多功能房立体图、主卧立体图、客餐厅立体图、电路参考图、一楼平面图、一楼结构图、二楼平面图、二楼结构图、三楼平面图、三楼结构图,未包含室外庭院部分。咸宁某有限公司大致于2021年11月前完成室内装修工程。后案外人张某为案涉房屋室外庭院进行装修,装修项目包含滤网、大门柱、铝合金围栏、大门、风水墙、火烧板、路沿石等,韩某直接与张某结算了室外庭院部分装修款。案外人方某乙(系方某甲的堂哥)联系工人为室外庭院做了排水沟,韩某为此向方某乙支付了300元,向方某丙支付了400元,共计700元。室外庭院完工后,咸宁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方某甲通过微信向韩某催讨工程款,院子总工程款43000元及室内尾款3000元,一共算40000元。2023年1月19日,韩某向咸宁某有限公司支付10000元装修款。
法院认为,咸宁某有限公司与韩某签订的《家装合同》没有对案涉房屋的室外庭院装修作出明确约定,双方之间没有就室外庭院装修签订书面合同,也没有做预算和报价清单。咸宁某有限公司无法证明其与韩某就室外庭院形成了装修合意,也无法证明实际施工人张某是受其管理或委托。由于韩某已向实际施工人张某支付了庭院装修款,咸宁某有限公司无权再就室外庭院部分主张工程款。最终,法院驳回了咸宁某有限公司要求韩某支付30000元欠款及逾期付款损失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也由咸宁某有限公司自行承担。
三、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例给企业提了个醒:合同范围不明确是企业"钱袋子"的最大漏洞!咸宁某有限公司吃了大亏,原因很简单——他们以为做了庭院装修就能收钱,但合同里根本没写这事儿。
具体来说,企业要特别注意三点:
-
"口头约定"等于没约定:咸宁某有限公司和韩某只签了室内装修合同,没提庭院。虽然法定代表人后来微信催款,但法院不认——没有白纸黑字的约定,你说做了就是做了?实际干活的是张某,钱也付给张某了,企业想"截胡"没门儿!
-
额外工程必须"先签后干":施工过程中常有业主临时加项目(比如本案的庭院),这时一定要补签书面协议。哪怕只是简单微信确认:"韩女士,庭院装修含滤网、大门柱等共43000元,您确认后我们开工",也能避免血本无归。
-
管好"中间人"就是管好钱:本案中张某、方某乙都参与了庭院施工,但企业无法证明他们是"自己人"。如果企业要委托第三方施工,必须书面授权并让业主签字认可,否则业主直接付钱给干活的,企业就彻底没戏了。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下次签合同时,多问业主一句"还有没有其他要加的项目?",在合同里专门留一页"额外工程确认单"。开工前拍照留存施工范围,加项目时立刻补签确认单——这比打官司省心省钱多了!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常遇到类似纠纷:企业干了活却拿不到钱,只因少了那一纸确认。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为企业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我们的"先试用满意后付款"模式让您零风险体验专业支持。从合同审核到风险预警,用法律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让每一分付出都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