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将承担高额工亡赔偿风险-随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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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1303民初194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9月21日发生交通事故,陈某负全部责任;郭某无责任。2024年12月19日,郭某因医治无效死亡。事故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保额300万元)。被告保险公司垫付费用18000元,被告陈某垫付费用350000元。交通事故发生前,郭某在湖北某教育学校从事教师工作,每月工资收入16708元(含工资、考核津贴、课时津贴、单列绩效),事故发生后至郭某死亡,其银行账户发放10月-11月工资5340.72元。原告郭某、刘某育有包括郭某在内的子女三人。2025年2月18日,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对陈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院核算原告总损失为1879430.91元,包括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判决结果:中国某财保随州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原告1511430.91元,同时支付陈某垫付的350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法律风险提示:工伤保险是企业“保命钱”,不缴等于埋雷
这个案子表面看是司机撞人赔钱,但对企业真正的警示藏在细节里——郭某是湖北某教育学校的老师,事故发生在非工作时间(骑自行车出行),且司机全责,所以学校没被起诉。可如果事故是上下班途中或因公外出呢?企业立马会被拖进赔偿漩涡!
关键点在于:
- 法律硬性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必须认定为工伤。本案中郭某无责,本该算工伤。如果学校没给他缴工伤保险,企业就得自掏腰包赔钱!
- 赔偿金额吓死人:工伤死亡赔偿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约100万元)、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本案侵权赔偿已超180万元,若叠加工伤赔偿,企业可能多掏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更坑的是,商业保险不能替代工伤保险——比如企业买了雇主责任险,但法院优先认工伤保险,没缴的话保险公司可能拒赔。
- 企业常踩的坑:很多老板觉得“员工自己骑车出事和我没关系”,或“公司小、省点保费”,结果一出事才傻眼。本案学校若未缴工伤保险,家属完全可以另案起诉学校索赔,企业现金流直接被压垮。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 ✅ 必须100%缴工伤保险:别信“员工自愿放弃”这种鬼话!员工签字放弃也无效,法院照样判企业赔钱。
- ✅ 上下班交通要盯紧:给员工通勤补贴?签安全承诺书?没用!唯一保险的是全员参保,外加培训交通安全常识(比如别骑车玩手机)。
- ✅ 出事别慌,三步走:
(1)24小时内报工伤认定;
(2)核对保险是否全覆盖;
(3)立刻联系专业律师——拖一天可能多赔几万。
最后说句大实话:企业省下的那点保费,可能连一场官司的律师费都不够。真等到员工躺在医院、家属举着判决书上门,再哭“当初该交保险”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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