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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保和安排年休假将赔钱 - 赤壁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赤壁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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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15)鄂赤壁民初字第60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08年12月23日,江某与赤壁市某壁大酒店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从事保洁工作,月工资600元。2013年7月31日,双方又签订了一份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因酒店将餐饮部对外承包,双方于2014年8月31日解除劳动关系。工作期间,江某的工资从600元/月逐步涨到900元/月,但赤壁市某壁大酒店有限公司一直未给江某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也未安排带薪年休假。江某曾两次因眼疾住院:第一次在2012年6月,医疗费3884元,新农合报销了2278元,酒店补偿了1200元;第二次在2014年10月,医疗费4636元,新农合报销了部分,政府救助了978元。江某还称自己是工伤,但未经过工伤认定。2014年9月,江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酒店赔偿养老保险损失、失业待遇、工伤补偿、年休假工资等。仲裁委裁决酒店支付年休假工资703.35元并补办养老保险,江某不服,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赤壁市某壁大酒店有限公司需支付江某未休年假工资2563元,以及因未办社保造成的损失17321元(包括养老、失业和医疗补偿),合计19884元;但驳回了江某关于双倍工资、工伤待遇等其他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企业必须守住社保和年假这两条红线!

这个案子看似是个小纠纷,实则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不给员工交社保、不安排年假,企业最后可能要多赔好几倍的钱!为什么这么说?

首先,社保不是“可交可不交”的选答题,而是必答题。酒店没给江某交社保,结果法院判赔1.7万多元:包括养老保险损失(按最低工资标准算,工作5年8个月赔了1.1万)、失业保险损失(赔了近5000元)和部分医疗费。很多企业觉得“员工是农村户口,交新农合就行”,但法院明确说了:新农合不能替代职工社保!一旦员工临近退休或生病,企业就得按标准“埋单”。更别提现在社保稽查越来越严,补缴+罚款可能比直接参保贵得多。

其次,年休假不是“给不给都行”的福利,而是硬性规定。江某工作近6年,酒店没安排一天年假,法院就判酒店额外赔了2563元(相当于5天工资的3倍)。有人可能说“我们发过加班费了”,但判决书直接点破:酒店每年发的“劳动补偿金”根本不算年假钱!因为年假必须单独安排或支付3倍工资,混在加班费里没用。企业要是图省事不落实,每名员工每年可能多赔几千块,人多的话就是一笔巨款。

最后,工伤和合同问题也别侥幸。江某主张工伤,但因没走正规认定程序被驳回——企业必须记住:员工受伤后,24小时内要报工伤认定,否则医疗费、伤残补助全得自掏腰包。另外,酒店和江某签过两次合同,中间空档期没签新合同,但因江某超1年才告,法院以“过时效”为由没支持双倍工资。这提醒企业:合同到期前1个月必须续签,否则头11个月要赔双倍工资!

企业防范小贴士

  1. 社保“应保尽保”:别管员工是城里人还是农村人,入职当月必须办职工社保(养老、医疗、失业等)。如果员工自愿放弃?法院会视为无效——企业照样赔钱!
  2. 年假“应休尽休”:每年1月主动安排年假,让员工签字确认;实在无法休假的,按日工资3倍发钱(注意:不是1倍!)。
  3. 合同“无缝衔接”: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前30天续签,避免空档。哪怕员工继续上班,也要补签书面合同。
  4. 工伤“快速响应”:员工受伤后,48小时内向社保局报工伤认定,别等“小事变大事”。

一次偷懒可能省几千块,但一次纠纷就能赔上万!与其事后补救,不如提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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