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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借款加盖企业印章,企业需承担连带责任-松滋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松滋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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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
(2025)鄂1087民初1527号
审理法院:
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8年10月,陈某向赵某提出借款请求,赵某于10月2日向陈某转款100000元。2024年1月20日,双方办理结算,陈某向赵某出具100000元借据一纸,约定按年利率10%计付借款利息,但未约定还款时间,陈某在借款人栏内签字并加盖私人印章,松滋市某公司在借据借款金额处加盖印章。2022年3月16日,赵某通过微信二维码向陈某扫码支付50000元。2024年3月16日,双方办理结算,陈某向赵某出具50000元借据一纸,约定按年利率10%计付借款利息,但未约定还款时间,陈某在借款人栏内签字并加盖私人印章,松滋市某公司在借据借款金额处加盖印章。

另查明,2025年6月10日,陈某、松滋市某公司向赵某转账还款9179元。

法院最终判决松滋市某公司和陈某共同返还原告赵某借款本金150000元、支付截至2025年6月10日的利息10896.87元,并从2025年6月11日起以15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继续支付利息,直至还清全部款项。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看到这个案例,很多老板可能会惊讶:"陈某借的钱是自己用的,为什么公司要替他还?"这正是本案的核心问题——企业印章使用不当,让企业为老板的个人债务"背锅"

问题出在哪里?

  1. "盖章=认账"的法律常识被忽视
    陈某虽然是以个人名义借钱,但在借条上加盖了松滋市某公司的印章(虽然只盖在"借款金额处")。法律上认为:企业印章是企业的"身份证",一旦盖章就表示企业认可这笔债务。就像你签字确认收货一样,盖章就是企业对债务的"签字确认"。

  2. 公私不分的"糊涂账"
    陈某借款时说"用于经营松滋市某公司",但没有走公司正规财务流程:

    • 钱直接转到陈某个人账户(而非公司账户)
    • 没有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 没有注明"此款为公司借款"的财务凭证
      结果法院认定:钱是谁收的、怎么用的不重要,关键看谁在借条上盖章签字
  3. "换借条"埋下新隐患
    原借条到期后重新打新借条(俗称"换据"),本意是延续借款关系,但新借条仍让公司盖章,等于把旧债转成新债,企业责任没消除反而被"坐实"

企业必须警惕的3个高风险行为

错误示范1:老板个人借钱,让财务在借条上盖个公司章"证明一下"
真实风险:法院会认为公司是共同借款人,必须和老板一起还钱!
正确做法:个人借款绝对不能盖公司章!如需公司借款,必须签正式合同+走对公账户。

错误示范2:用个人微信/支付宝收公司借款,年底再"补"到公司账上
真实风险:资金流向混乱,说不清是个人还是公司债务(本案中5万元就是微信扫码支付)
正确做法:所有公司借款必须通过对公账户,备注"借款"用途并保留凭证。

错误示范3:借条只写"今借到XX元",不写借款用途和还款时间
真实风险

给企业老板的3条救命建议

  1. 印章比公章更重要
    把公司印章当"钱袋子钥匙"管理:

    • 专人保管,使用必须经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双签
    • 建立《用章登记表》,写明"为什么盖、给谁盖、盖在什么文件上"
    • 牢记原则:个人借款文件,打死不盖章!
  2. 钱袋子必须分清楚

    • 老板个人账户 ≠ 公司账户
    • 老板私人借条 ≠ 公司债务凭证
      简单判断标准:钱进谁的口袋,谁负责还!
  3. "换据"不是擦黑板
    旧借条到期要重签时:

    • 先结清旧债务(本金+利息)
    • 新合同单独签订,避免"以新还旧"的连带责任
    • 如需公司借款,必须同步做股东会决议

一句话总结:企业印章不是橡皮图章,每一次盖章都可能变成"欠债确认书"。老板的"方便"盖章,可能让企业莫名背上百万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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