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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借款违约将承担本息及律师费等全部责任-当涂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当涂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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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2)皖0521民初20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0年4月1日,石某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络平台向当涂某储银行支行申请贷款,双方通过电子签名以数据电文形式签订《小额贷款额度借款合同"极速贷"》及其《支用协议》,约定总借款额度是300,000元,其中100,000元借款期间自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日,200,000元借款期间自2020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2日,共同约定年利率7.5%,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合同同时还约定: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偿还贷款本金,罚息利率在约定利率上加收30%;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拍卖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后当涂某储银行支行按约向石某发放贷款合计300,000元,但石某仅支付部分利息,未能按约还本付息。截至2021年9月8日,当涂某储银行系统显示,石某两笔贷款分别尚欠的本金为100,000元、利息4913.94元,以及本金200,000元、利息8869.45元。

因石某未按照合同约定还款,当涂某储银行支行委托安徽明博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诉讼,支出律师代理费7844元。

法院判决结果:石某需偿还当涂某储银行支行本金30万元、利息13783.39元,并以3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75%支付自2021年9月9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的利息;同时支付律师费7844元及案件相关费用6904元。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例看似是银行追讨贷款的普通案件,但对企业经营者有非常重要的警示意义。很多老板可能觉得"不就是欠银行点钱嘛,拖一拖没什么大不了",但法院判决告诉我们:电子借款违约后果很严重,不仅本金利息要还,还要承担高额罚息和律师费等额外费用!

核心风险点分析:

  1. 电子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本案中,石某是在手机APP上通过电子签名签订的合同,法院依然认定合同有效。现在很多企业也通过微信、电子平台签订合同,千万别以为"不是纸质合同就不算数",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电子合同和纸质合同一样具有法律约束力。

  2. 违约成本远超想象:石某不仅要还30万本金和1.3万多利息,还要承担:

    • 9.75%的高额逾期利息(比正常利率高出30%)
    • 近8000元的律师费
    • 将近7000元的诉讼费用
      这意味着,原本30万的债务,最终可能变成32万多,而且逾期时间越长,利息越高,损失越大!
  3. 不出庭=自动认输:本案中石某收到法院传票后没来出庭,结果法院直接按银行的诉求判决。很多企业老板以为"不接电话、不出庭就能拖过去",实际上这恰恰放弃了为自己辩解的机会,反而会让法院更容易作出对你不利的判决。

给企业老板的实用建议:

记住:在法律面前,"不知道""没看见"都不是免责理由。一份看似简单的电子借款合同,可能让你多付出数万元的额外成本。企业经营中涉及借款、担保等金融业务时,务必谨慎对待每一份合同,避免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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