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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签字确认债务有效,企业主需规范内部授权管理-襄阳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襄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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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6民终90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2年10月,湖北某建公司与襄阳某材公司签订《机械租赁合同》,约定襄阳某材公司租赁压路机1台,单价17000元/月,租赁期限自2022年10月21日起。合同签订后,湖北某建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将压路机交付襄阳某材公司使用。2024年1月17日,双方签订《压路机结算单》,确认2022年10月21日至12月30日租金38000元,湖北某建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与襄阳某材公司现场工作人员郭某均签名,襄阳某材公司法定代表人秦某复核签名。2024年3月6日,湖北某建公司出具《207国道杨集段压路机结算单》,载明总租金234000元,扣除已付96600元,欠137400元,郭某在单上书写“核算”并签名。2024年9月26日,梁某通过微信向秦某催款并发送该结算单,秦某回复“郭总签了就算”。2024年10月9日,郭某通过微信转账10000元支付部分租金。后襄阳某材公司以工程款未收到为由拖欠剩余租金。

法院判决:一审判决襄阳某材公司向湖北某建公司支付租赁费127400元及利息(按LPR计算),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很简单:企业现场人员的签字确认,即使没有公司盖章,也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公司债务,老板必须“认账”。为什么?因为郭某作为襄阳某材公司的现场工作人员,长期负责设备使用和款项核算,老板秦某还在微信里亲口说“郭总签了就算”。法院认为,这相当于公司默认郭某有签字权,不能事后耍赖说“他没授权”。

对企业主的警示:

  1. 别小看“现场人员”的签字
    很多老板觉得“工地的事让手下处理就行”,但像郭某这样天天盯现场的员工,签个结算单、写个“核算”,只要内容涉及公司业务(比如设备使用时间、付款金额),就可能代表公司。尤其当老板口头认可过(比如微信说“签了就算”),法院会直接认定有效。
    → 防范建议: 所有现场人员必须书面明确授权范围(例如“只能签收设备,不能确认金额”),并在合同中写清楚“无公司盖章无效”。

  2. 结算单要“快审快定”,别拖成“糊涂账”
    襄阳某材公司拖了1年多才对结算单有异议,老板秦某收到微信催款时还默认了金额,结果二审时再喊“算错了”就晚了。法院直接说:“你早干嘛去了?指定期限内不复核,等于认账!”
    → 防范建议: 收到结算单后,3天内必须内部核对。有疑问立刻书面回复对方“金额有误,需重新核算”,并保留邮件/微信记录。

  3. 别拿“上家欠钱”当挡箭牌
    襄阳某材公司辩称“因为上家没付工程款,所以我才不付租金”,但法院根本不理——你和上家的纠纷,和租赁合同是两码事!合同是你和湖北某建公司签的,欠钱就得付。
    → 防范建议: 签合同时加一句:“若因甲方上家拖欠工程款,租金支付可顺延”,但必须写进合同条款,不能光靠口头说。

记住: 企业不是“老板一个人的”,员工在职责内的签字就是公司行为。规范授权、及时审核、书面留痕,才能避免“签字惹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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