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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内部承包人对账不规范易引发超付工程款风险-荆门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荆门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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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802民初102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6年始,罗某到荆门某甲有限公司从事装修工作,罗某根据与某甲公司共同确认的发包细则负责公司施工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包含人员及材料安排、材料及施工验收、工程整体质量验收、公司售后时间内售后质保、配合公司收取工程款。按照派单表、发包工地结算办法、发包细则、结款方式,显示双方约定的工程款结算方式为进度式结款。"发包工地的结算办法"载明:"1.水电开工前,付发包款的20%;2.水电验收合格后,泥工进场前,付发包款的30%;3.泥工验收合格后,木工进场前,付发包款的20%;4.木工验收合格后,油漆进场前,付发包款的20%;5.整体验收合格后,客户尾款已结清,结清剩余10%。注意事项:1.每周四、周五为固定拨款日,所有符合要求的工程款需在这两天由财务拨出。2.财务拨款,以收到验收回执单为准,验收单上必须包含客户签名、监理签名、项目经理签名。3.结算尾款,某甲公司开具'领款单',经财务核实之后,由工程部经理签字,方可结清尾款。4.特殊情况的,由财务向项目经理说明情况,并告知具体拨款时间。"
2022年3月左右,罗某退出某甲公司后,双方经对账并由武某于2024年10月1日签字确认:2021年之前已经结算完毕,2021年某甲公司应付罗某25269元,已付29322元,多付4033元;2021年漏项8210元某甲公司经售后支付5945元,未收尾款应付罗某工地进度款30088元;万华城C2-102黄佳工地应付款元。经核算,罗某分项签字确认某甲公司应付款36460+10000+400+184110元,共计230970元。某甲公司另已转账付款120000元,某甲公司代付泥工李某40000+4000元,谭某金工资15000元,丁某华工资8000元,周某和人工5000元,拆装、维修120+5825元,水电材料2179元,牛元防水及背胶10547元,包管210元,收卫生1350元。另经双方核对,罗某于2022年9月27日经武雷要求为工地送材料支出1900元;万华城C2-102黄佳工地:多减油漆款3387元和增项大于减项2752元,经双方核算确认应补给罗某144元;某甲公司代付赵世磊水电人工4000元,某甲公司支付全屋保洁费2000元(罗某只认1500元),遗漏水电材料款16799元;另有漏水导致某甲公司支付木工材料款2480元、人工工资3400元。
按照此付款进度及罗某实际完成工程量,某甲公司应付给罗某工程款合计233014元。截止2024年10月1日,某甲公司支付给罗某工程款及为罗某垫付款共计234530元。

法院判决结果:罗某需向某甲公司支付结算款1516元,驳回罗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同时驳回某甲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三、核心观点:对账不规范是企业最容易忽视的"隐形杀手"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内部管理中的一个致命漏洞:对账不规范。某甲公司和罗某从2016年开始合作,到2022年罗某离职后,双方多次对账却始终没有一个确定的数字。第一次会计算账欠35491元,第二次算账欠36460元,最后对账单上又变成了31153元。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问题出在三个关键环节:

第一,付款节点把控不严。双方明明约定了"水电验收合格后才能付30%",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因为急着赶工期或者关系熟络,就跳过了验收环节直接付款。就像案例中提到的,付款必须"以收到验收回执单为准,验收单上必须包含客户签名、监理签名、项目经理签名",但实际执行时这些步骤很可能被简化甚至省略。

第二,对账流程形同虚设。公司换了两任会计,每次对账结果都不一样,说明没有建立统一的对账标准和流程。就像你去超市买东西,今天用老秤称重,明天用新秤称重,结果肯定不一样。企业必须建立"一套标准、一个账本、一次对清"的对账机制。

第三,证据保存不当。罗某在对账单上自行添加内容,导致这部分证据不被法院采信。就像你借钱给朋友打了一张借条,后来又在借条上加了几行字,这加的内容法律上是不认可的。所有对账文件必须保持原始状态,任何修改都应通过双方签字确认。

对企业来说,最惨痛的教训是:某甲公司实际上多付了1516元工程款,却因为无法证明这些付款的具体对应项目,差点要不回来。想象一下,如果你的公司有10个这样的"罗某",每个都多付1500元,一年下来就是15000元的损失,这还只是看得见的数字。

给企业的三点实用建议

  1. 建立"三步对账法":每次付款前,必须完成"验收单确认→三方签字→系统录入"三个步骤,缺一不可。建议使用电子化管理系统,让每笔款项都有迹可循。
  2. 设置"对账红线":与承包人约定,对账必须在每月5日前完成,逾期未对账的项目自动暂停付款,避免累积成"糊涂账"。
  3. 保留"原始证据链":从合同签订到最终结算,所有文件都应扫描存档,特别是验收单、领款单等关键凭证,必须保存原件或清晰的电子版,不能随意涂改。

很多企业老板总说"都是熟人,不用那么较真",但正是这种"差不多"的心态,让企业每年白白损失数万元甚至更多。本案中,某甲公司虽然最终追回了1516元,但付出了诉讼费、时间成本和管理混乱的代价,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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