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报案并保留证据是保险索赔成功的关键 - 随州保险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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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险纠纷
案号:(2025)鄂13民终79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3月4日11时左右,万某驾驶鄂SE****号货车停放在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货运站内,万某欲下车装货,开门时不幸从车辆驾驶室坠落,导致左脚受伤。当日22点万某到湖北省某医院就诊,共花费499.9元。次日16点左右万某到随州市某医院就诊,3月24日出院,共花费22537.1元。事故发生后,3月5日13点左右万某联系某保险公司随州公司告知事故情况,并于同日拨打110报警,民警与当时在现场的万某军工友易某进行核实确有此事故;3月11日,某保险公司随州公司委派工作人员与万某及相关人员对此事故进行了详细核实。2024年11月25日,随州某法医司法鉴定所受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委托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万某因交通事故致左脚部损伤构成拾级伤残。万某因此次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合计125917元。
2023年5月25日,案外人万某为涉案车辆在某保险公司随州公司购买了车上司机责任险,保险金额/责任限额为100000元,保险期间自2023年6月1日00:00时起至2024年5月31日24:00时止。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某保险公司随州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规定:车上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受伤,保险公司应负责赔偿。
法院判决:一审判决某保险公司向万某支付保险金10万元,二审驳回保险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法律风险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出事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保留好关键证据(比如证人证言、医疗记录),就能避免保险拒赔。很多企业老板以为“只要买了保险,出事就一定能赔”,但现实中保险公司常以“报案太晚”“证据不足”为由拒赔,就像本案中某保险公司一开始坚持说万某次日才报案、现场没监控就“不算数”。法院为啥不支持保险公司呢?原因很简单:
- 报案时间合理就行,不用死抠24小时:万某是事发第二天下午报的案,虽然超过24小时,但保险公司条款没写死具体时限,法院认为这属于“合理期间”(一般48小时内都算及时)。企业要注意:签保险合同时,务必看清“报案时限”条款,如果没写清楚,按惯例48小时内通知都算数。
- 没有监控≠证据不足:事故现场没录像,但万某做了三件事救了场:第一时间找工友易某当证人、立即去医院留病历、及时报警让民警核实。这些证据链一环扣一环,证明他真是从车上掉下来的。企业常犯的错是:出事后光顾着处理事故,忘了拍照、找目击者,结果保险公司一句“原因不明”就把索赔推了。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 出事别慌,先保证据:
- 立即拍照/录像(现场、伤情、车辆状态),哪怕手机拍也行;
- 找至少1-2个目击者(同事、路人)留联系方式,让他们写个简单证明;
- 尽快去医院,所有病历、发票保管好,别怕小钱就不开单据。
- 通知保险公司要“留痕”:
- 别只打电话,用微信或邮件发个文字说明(例如:“XX日XX时在XX地发生事故,车牌号XX”),这样有记录可查;
- 如果现场不能动(比如人受伤了),先救人,但救人后24小时内务必通知保险公司。
- 买保险时多问一句:
- 重点看“责任免除”和“报案要求”条款,问清“合理时间”指多久;
- 如果保险公司说“必须24小时内”,要求写进合同,否则口头承诺没用。
这个案子最值得企业警惕的是:保险公司拒赔的套路往往不是“你没买保险”,而是“你证据不全”。万某能赢,就赢在细节上——工友易某一句话,比监控还管用。企业主记住:事故现场可能乱,但证据链条不能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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