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知情卖假货也要承担赔偿责任-通城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赤壁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案号:(2023)鄂1222知民初24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宝洁公司系第996561号"飘柔"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核定使用商品为洗发露等日化产品,有效期至2027年5月6日,现处于注册有效期内。广州某洁有限公司获得授权,有权对假冒产品进行鉴定并采取法律行动。2022年6月15日,公证人员陪同广州某洁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来到湖北省赤壁市礼贤小区一家招牌为"赤某"的小超市(经营者为陈某玲),以65元购买了一瓶标有"飘柔"字样的200ml绿色洗发露。经广州某洁公司鉴定及扫码验证,该产品为假冒商品。

赤某辩称:2022年5月才接手经营这家仅10平方米的小店,因无法鉴别真伪,是从"赤壁市元鑫百货"进货,仅卖出2瓶,无侵权故意。其提供两份证据:一是无签名盖章、无时间、未标注"飘柔"字样的销货单;二是向"春"转账购买日用品的记录。

法院判决赤某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广州某洁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3000元,同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如何避免"不知情卖假货"的法律风险?

很多小商户老板常觉得:"我又不是厂家,假货混在真货里卖,我哪能认出来?凭什么要我赔钱?"但本案恰恰说明:"不知情"不是免罪金牌!

1. "不能鉴别真伪"不是免责理由
法院明确指出:即使商户主观上无故意,也必须履行"审慎审查义务"。就像你去菜市场买菜会挑新鲜的,卖货也得对商品来源"多长个心眼"。赤某提供的销货单既无供货商签字盖章,也没写清商品名称和数量,连"飘柔"字眼都没出现,自然无法证明货是正规渠道来的。

2. 合法进货证明要"三齐全"
想证明自己"清白",光说"我从XX店进的"没用!必须做到:

3. 小店规模小≠赔偿少
赤某只有10平方米门面,法院最终判赔3000元(远低于原告索赔的1万元),确实考虑了经营规模小、销量少等因素。但请注意:停止侵权是必须的! 一旦被认定卖假货,轻则下架赔钱,重则面临5倍惩罚性赔偿。别为省几块钱进货,赔上整个店的信誉!

给企业主的实操建议:


征和律师温馨提示:商标侵权纠纷中,80%的小商户败诉源于证据留存不全。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服务——从进货合同审核到侵权风险排查,帮您把法律风险挡在门外。现在可先试用基础顾问服务,满意后再签约付费,让专业法律防护成为您生意的"隐形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