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证须承担巨额违约金 - 界首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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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经常遇到企业因合同细节疏忽吃大亏的案例。今天用一个真实判决来提醒大家:合同里的“小条款”可能变成“大麻烦”。尤其对房地产企业,别以为房子卖出去就万事大吉——逾期交房、办证慢半拍,分分钟赔掉几十万!下文用通俗语言拆解这个案例,教你避开雷区。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282民初271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直接看法院认定的事实(原文复制,无删减):
2015年4月1日,二原告作为买受人,被告作为出卖人,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原告购买被告开发建设的界首市住房一套,房屋总价款408572元。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第十二条约定:“逾期交付责任……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第二十条约定:“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120日内取得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支付了被告全部购房款。被告于2018年2月21日向二原告交付了案涉房屋。截至起诉之日,案涉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办理,故引发本次诉讼。
法院咋判的?简单说:
- 开发商必须马上配合办房产证(继续履行合同);
- 赔钱! 从2018年6月20日算到2023年8月22日,按每天房价的万分之一罚,一口气赔了77097.54元(近8万),之后逾期还要继续赔。
三、核心风险提示:为什么这个案子给企业敲响警钟?
1. “小违约”滚出“大窟窿”——别低估每日万分之一的杀伤力!
合同里写明:逾期办证每天罚房价的万分之一(即100万房款,每天罚100元)。看着不多?但本案房价40万,逾期5年多,罚金直接滚到近8万!很多企业觉得“拖几天没事”,可法律认死合同——只要白纸黑字写了,法院就按条算。更坑的是,违约金会像雪球越滚越大(本案明确写了“以后违约金按日连续计算”),拖得越久赔得越多。
2. 交房晚了?直接触发双重雷!
本案中,开发商2016年6月该交房,却拖到2018年2月才交钥匙。结果:
- 先吃交房违约金(合同第十二条);
- 再吃办证违约金(合同第二十条从交房后120天起算)。
一拖两罚!很多企业以为“交房晚点客户能忍”,但法律上,交房是办证的起跑线——交房晚了,办证期限自动顺延,违约金计算起点也推后,等于把“罚时”越拉越长!
3. 躲法院传票?等于主动认输!
被告(界首市某有限公司)全程没出庭、没答辩。法院直接按原告说的判——缺席审理等于放弃翻盘机会!现实中,不少企业觉得“官司小懒得管”,结果法院根据现有证据一刀切,企业连解释余地都没。
✅ 企业防坑指南(3条救命锦囊)
- 合同别乱签:
重点盯死“时间节点”和“违约金比例”。比如“万分之一/日”看似合理,但房价高、周期长就可能巨亏。建议:
✦ 谈合同时加“违约金上限”(如总房价5%封顶);
✦ 写清“不可抗力”范围(如疫情、政策变动可免责)。 - 交房办证盯死日历:
建立内部预警机制——交房前3个月查证件进度,交房当天起算120天内必须启动办证。用手机设提醒、专人负责,别等客户上门才慌。 - 出事别躲,赶紧谈:
如果真要逾期,主动联系客户书面协商(比如给物业费抵扣),并保留沟通记录。法院最认“尽力补救”的证据,比硬扛强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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