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材料务必明确合同主体防风险-凤阳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1126民初16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17年6月6日,小岗农发公司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巢湖市雨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协议书》,约定由雨某公司承包施工凤阳县小岗村的烘干房工程。2017年9月14日,雨某公司与宋某会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协议书》,将烘干房工程分包给宋某会。原某为出售其自制的水泥砂石小砖而与宋某会进行协商,并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11月20日多次向烘干房工程所在地送砖,由周某签收。在18份收据中,载明砖的块数和单价的仅有"24砖"13份,其余5份,有3份是"20砖"收据,均未载明价格,1份收据未载明砖的型号但载明"3车、9000块",1份收据未载明砖的块数但载明"2车、0.3元/块"。13份"24砖"收据显示,每车均是3000块,36车,共108000块,0.3元/块,合计价款32400元。2019年7月28日,宋某会死亡。2020年1月20日,宋燕受宋某、史家芳委托,从雨某公司领取工程款152063元。
法院最终判决:认定买受方是宋某会而非周某,周某只是履行职务行为;雨某公司将工程分包给宋某会,但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只能由宋某会承担还款责任;判决宋某、宋燕、史家芳、宋为帅、吴长英在继承宋某会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原某欠款36900元,驳回原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采购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看似简单的"买砖"纠纷,却揭示了企业经营中极易忽视的法律风险点。很多老板可能觉得"不就是收个货、付个款嘛,哪有这么多讲究",但现实往往就是这些"小事"酿成大麻烦。
第一个教训:口头约定太危险,白纸黑字才保险
原某送了砖却拿不到全款,关键就在于3份"20砖"收据没写明价格。法院想帮他也帮不了——没有证据证明单价是多少,这部分钱就无法支持。这就像你借钱给朋友只打个口头借条,对方不认账你告到法院,法官也无能为力。
企业怎么做:无论买卖金额大小,一定要签书面合同。收货单上必须写清: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送货日期,双方签字盖章。手机拍照留存也行,但最好用规范的送货单,避免"青砖""小砖"这种模糊表述。
第二个教训:谁是真正"买家"要分清
周某只是工地材料员,签收砖块是工作职责,但原某最初却告他个人要钱。幸好周某能证明自己是替宋某会收货,否则可能要自己掏腰包。很多企业员工帮公司收货时,只写自己名字不注明公司,一旦公司赖账,员工就要背锅。
企业怎么做:员工对外业务必须亮明身份!签收单上写"代表XX公司收货",最好加盖项目章。公司也要给员工开具授权委托书,证明其行为是公司授权。作为供应商,送货前一定要确认"到底该找谁要钱"。
第三个教训:违法分包有代价,但不替供应商"买单"
雨某公司把工程包给没有资质的宋某会,这本身是违法的。但法院明确说:违法归违法,买卖合同责任还是得由实际买货人宋某会承担。很多企业以为"总包方肯定要兜底",这是大误区!
企业怎么做:作为分包方,别以为挂靠大公司就能高枕无忧——你的合同只约束你自己。作为总包方,别随便把工程包给"关系户",虽然本案没让你赔钱,但违法分包可能被罚没资质。务必选择有正规资质的合作方,签订规范分包合同。
特别提醒:宋某会死后,他的家人要用遗产还债。这意味着如果工程款被领完,家人还得自掏腰包补上。企业主一定要注意: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要严格分开!如果用个人账户收工程款,一旦公司欠债,你的房子车子都可能被执行。
最后送大家一句大白话:生意场上没有"应该没事",只有"证据齐全"才安心。每次送货、每次签收,多花两分钟写清楚细节,能省去日后几个月的官司烦恼。毕竟,打官司花的律师费,可能比当年那几块砖还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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