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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进入工作区域撞人,公司为何要赔偿?-凤台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凤台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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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1)皖04民终119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柏某系凤台某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兼职从事卫生清洁的职员,2020年7月2日5时20分许,柏某驾驶自己所有的三轮电动车载凤台某旅公司配发的卫生洁具前往其位于新集镇创业大道新集镇政府东的责任区域从事路面清洁劳务工作。车辆行至新集镇创业大道新集镇政府西100米处时,与由南向北横过马路的贾某发生碰撞,致贾某受伤,车辆受损。负责凤台某旅公司在新集镇地区事务的主管在事发后也及时接到了通知。事故发生后,贾某先后在中煤新集公司新集医院和新华医疗集团新华医院等进行门诊和住院治疗,共用去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52605.77元。2020年7月15日,凤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柏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贾某无责任。2020年7月6日,柏某向贾某支付医疗费用5000元。2021年1月7日,贾某委托安徽全诚司法鉴定中心对其伤残等级和"三期"及后续医疗费用进行鉴定,经鉴定,其伤残等级为九级,其误工期为150日,护理期为90日,营养期为60日,后续医疗费用为25000元左右,鉴定费用为2400元。

法院最终判决:凤台某旅公司需赔偿贾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0.8万余元,柏某个人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法律风险:上班途中≠个人行为!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大坑":员工上班路上撞了人,公司居然要全额赔钱!为什么?关键点在于——柏某虽然还没到自己负责的具体清洁路段,但已经开进了凤台某旅公司承包的卫生包干区域。法院认为:

  1. 进入工作区域=开始工作
    员工骑车带着公司配发的清洁工具,驶入公司管理的卫生区域后,哪怕还没到个人"责任田",也属于为完成工作做准备。就像厨师进了厨房,哪怕还没切菜,也属于工作状态。
  2. 自己的车≠个人行为
    柏某开的是自家电动车,但车上载着公司工具、奔着工作区域去,目的就是干活。企业别以为"车不是公司配的"就能甩锅,关键看行为是否与工作相关。
  3. 交警定责就是铁证
    交警认定柏某全责,公司拿不出反证就想推翻?法院直接驳回!企业对事故现场不闻不问(比如拒绝垫付医疗费),反而会坐实管理失职。

企业避坑指南
划清"工作区域"红线
在承包合同中明确标注卫生区域边界(例如用电子围栏APP打卡),员工一进区域就自动触发"工作状态",避免模糊地带扯皮。
给"移动工具"上保险
员工自带电动车上班?必须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50万保额起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投保不得上岗"。
培训要落到"脚底板"
别只发安全手册!每月用真实事故视频培训(比如本例中横穿马路的风险),让员工签字确认"已知上班途中进入工作区即属履职"。
事故响应"黄金1小时"
主管必须1小时内到场:垫付医疗费、固定监控录像、配合交警调查。本例中公司"一直未理会",反而让法院认定其管理缺位。

关键提醒:别再迷信"上班路上是个人时间"!只要员工进入企业实际控制区域(如园区、承包路段),企业就要对潜在风险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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