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签订合同无证据证明职务行为将承担个人责任 - 肥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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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0123民初583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3年11月6日,供方肥西某圩新型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需方郭某签订《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购销合同》,约定供方供给混凝土砌块。郭某在乙方委托代理人处签字。
2014年10月29日,蒋某出具收条一张,载明"今收到肥西某圩公司送砖单据共计35张,合计金额83920元,本项目部已支付10000元,下欠73920元。原单据已全部收回"。肥西某圩公司于2015年2月17日收到货款25000元,剩余48920元未支付。
法院判决结果:郭某需支付肥西某圩公司货款48920元及自2014年10月29日起按年利率3.85%的1.5倍计算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驳回肥西某圩公司对合肥某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暗藏玄机!很多企业管理者和员工都有一个误区:以为"我代表公司干活,签合同就是公司的事"。但现实很残酷——没有证据证明是职务行为,法院就会认定这是你个人的债务!
为什么郭某要自己还钱?关键就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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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
郭某在合同上签的是自己的名字,还特意写在"乙方委托代理人"处。但麻烦的是,他既没盖合肥某工集团的公章,也没带公司给他的授权书。法院一看: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郭某的名字,那就只能找他要钱了! -
说代表公司却拿不出证据
郭某辩解说自己是合肥某工集团的项目管理人员,是替公司签合同。但问他有没有公司授权书?没有!问他有没有公司认可的证据?也没有!公司还明确表示"这人不是我们授权的"。法院总不能凭他一句话就判公司还钱吧? -
签字人身份认定有讲究
虽然郭某说"蒋某(会计)不是我授权的",但自己在电话录音里又承认蒋某是"现场管理人员",还对欠款金额表示认可。法院觉得:你都管着项目了,手下人签字结算,你不负责谁负责?
企业必须警惕的3大风险点:
✅ 风险一:员工"随便签",老板"哭着还"
很多公司让员工出去签合同,既不给授权书,也不盖公章,只让员工签个名字。一旦发生纠纷,公司可能不认账,员工个人就要背锅!就像郭某,以为自己是"打工人",结果成了"欠债人"。
✅ 风险二:口头承诺等于没承诺
郭某一直说"公司答应付钱",但拿不出书面协议。记住:生意场上,没有白纸黑字的"君子约定"都是空话!特别是涉及债务转移(比如"这钱让甲方付"),必须三方签字确认才有效。
✅ 风险三:证据链断裂等于自断后路
原告肥西某圩公司犯了个错误:只收了收条,没保留送货单原件(收条上写着"原单据已全部收回")。如果郭某不认账,他们连货物是否交付都难证明。好在郭某自己承认了,才勉强胜诉。
给企业的3条救命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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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必带"三件套"
员工外出签约时,必须携带:①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②合同加盖公司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别嫌麻烦,省这一步可能赔几十万! -
"职务行为"要留痕
- 重要合同让员工在签字处写明"系XX公司员工,代表公司签约"
- 保存项目任命文件、工资发放记录等能证明职务身份的证据
- 涉及债务转移必须三方签订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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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合同"防火墙"
- 小额交易:要求对方提供加盖公章的确认单
- 大额交易:实行"三审制"(业务部门审、财务审、法务审)
- 定期检查:每季度抽查10%的合同,看是否符合规范
特别提醒: 当有人对你说"我是替XX公司办事的",请一定核实三点:
① 有没有公司盖章的授权书?
② 合同是否加盖公司公章?
③ 对方微信/邮件能否证明公司认可?
三缺一,就可能掉进"个人债务"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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