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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未明确追偿利息标准只能按LPR计算-肥西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肥西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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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皖0123民初571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10月20日,邹某通过网络平台与某某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邹某向某某银行借款15400元用于个人消费,借款期限12个月,自2023年10月20日至2024年10月20日,借款年利率6%,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本息。同日,邹某(甲方)与某某公司(乙方)、某某公司(丙方)签订《委托担保合同》,约定乙方、丙方为甲方向某某银行的上述借款提供按份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乙方承担20%的担保责任,丙方承担80%的担保责任。担保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合同1.4"若乙方及/或丙方为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则自动取得相应债权,并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足额向甲方追偿。"

上述合同签订后,某某银行于2023年10月20日向邹某发放贷款15400元。合同履行中,邹某未按约向某某银行偿还借款本息,为此自2024年2月24日至2024年10月24日期间,某某公司为邹某代偿本息2385.76元、某某公司为邹某代偿本息9543.05元,清偿了邹某对某某银行的债务。2024年12月1日,某某公司、某某公司分别将其对邹某的上述债权转让给数某公司,同日数某公司与法某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受让的对邹某的债权转让给法某某公司。2025年1月20日,法某某公司与本案原告某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对邹某的债权(未还本金10417.98元及相应利息)转让给某某公司。以上债权转让各债权人均依法通知了邹某。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邹某需要向原告某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10417.98元及逾期利息(利息按年利率3.1%计算,从2024年10月24日起算,直到还清为止),但驳回了原告要求按年利率14.6%计算利息的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常犯的一个严重错误:担保合同中没写清楚代偿后能收多少利息

原告替邹某还了1万多元后,想要按14.6%的年利率收利息,结果法院只支持了3.1%。为什么?因为合同里只写了"有权向邹某追偿",却没说清楚利息怎么算。法院认为,既然合同没约定,那就只能按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1%来算,不能随便要高利息。

对企业来说,这就像借钱给朋友没写借条细节——你以为能收10%利息,结果对方只愿意给1%,你还很难维权。

三个必须注意的风险点:

  1. "追偿权"不是"随意收利息权"
    很多企业以为,只要替别人还了钱,就能按高利率收利息。但法律上不是这样!法院只支持合同明确约定的部分。就像本案,原告主张14.6%的利率(LPR四倍),但因为合同没写,只能按3.1%拿。建议: 签担保合同时,一定要白纸黑字写明"代偿后可按LPR的X倍(如2倍或4倍)收取利息",别用"足额追偿"这种模糊词。

  2. 多次债权转让必须留证据
    本案中债权转了4次手(担保公司→数某公司→法某某公司→原告),但因为每次转让都用短信通知了邹某,法院才认可。如果漏了一次通知,整个追偿可能失败。建议: 债权转让后,必须用短信、邮件、快递等可留痕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并保留证据。

  3. 担保责任比例要写死
    本案中两家担保公司明确约定了20%和80%的责任比例,避免了互相扯皮。如果没写清楚,两家可能要一起承担100%责任,再内部追偿就很麻烦。建议: 多方担保时,必须在合同中写明各自承担的比例,别用"共同担保"这种笼统说法。

举个生活化的例子:
你帮同事垫付了1000元餐费,他说"回头还你"。结果他只还你800元,你说"应该加20%利息",他却说"没约定利息"。如果当初微信里写明"垫付后按月息1%计算",你就赢定了。企业担保也是一样道理——细节决定成败!

四、专业支持,让风险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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