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违法分包工程给无资质个人致人受伤须承担连带责任-肥西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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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0)皖0123民初287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李某经人介绍至肥西县铭传纪念馆在雇主卢某手下从事木工工作。2019年8月18日,李某在做木工吊顶工作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来。李某摔伤后被工友送至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救治,共住院治疗16天(2019.8.18-2019.9.3)。出院诊断为腰椎骨折(L4爆裂性、L3横突骨折、L3骨挫伤)、L5腰椎峡部裂、腰部脊髓损伤、腰部损伤,治疗期间共支付医疗费36031.65元。
肥西某局系案涉刘铭传纪念馆(博物馆)展览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的管理单位,由肥西某投公司统一对外招标。合肥某源公司中标后,于2018年11月与肥西某投公司签订合同承建该项目。2019年7月26日,合肥某源公司又与安徽某文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合同》,将部分劳务工程分包给安徽某文公司。2019年7月30日,卢某与李某乙签订《木工劳务承包合同》,将案涉工程中木工劳务承包给李某乙施工。诉讼期间,安徽某文公司追认卢某的签约行为为其公司的授权行为。
诉讼期间,经鉴定,李某伤残等级为九级;误工期为180天,护理期为90天,营养期为90天,后续治疗费8000元。李某治疗期间,李某乙共计支付医药费40000元。
法院判决结果:李某乙赔偿李某各项损失179467.72元(包含已支付的40000元),尚欠付的139467.72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安徽某文公司对李某乙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驳回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
这个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企业将工程违法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企业可能要"背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从判决可以看出,安徽某文公司之所以要承担连带责任,关键在于他们犯了一个致命错误:把木工工程分包给了没有施工资质与安全生产条件的李某乙。而合肥某源公司将工程分包给有资质的安徽某文公司,肥西某投公司将项目发包给有资质的合肥某源公司,因此这两家公司都无需承担责任。
作为企业,尤其是建筑施工、装修装饰等行业,该如何避免这种风险呢?我给大家几点实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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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审查下家资质:分包工程前,必须核实对方是否具备相应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合法证件。不要只看对方"有经验""能干",要查证资质真伪,可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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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规范合同: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条款,约定下家必须为其雇佣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并约定如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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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现场监管:不能"一包了之",要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特别是脚手架、安全网等防护设施是否符合标准。本案中脚手架高度1.7米且未固定,明显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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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完整证据:像安徽某文公司这样能证明已支付工程款给李某乙的,至少减轻了部分风险。企业应保存好合同、付款凭证、安全培训记录等所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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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个人承包"模式:尽量与有资质的公司合作,不要直接将工程包给个人。如果必须与个人合作,应确保其挂靠在有资质的公司名下,并由该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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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足额保险:为工程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意外伤害险等,多一层保障。本案中若李某有保险,可大大减轻各方负担。
特别提醒:许多企业认为"我只是中间商,不用管下面的事",这是大错特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发包方要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工人受伤,你这个"中间商"可能要和实际雇主一起赔钱!
记住:安全无小事,资质是底线。一次安全事故可能让企业多年经营成果化为乌有,千万别为省小钱而冒大险。
四、专业法律顾问护航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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